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9-29 10:48:09     来源:本网


粤老龄委〔2021〕1号


各地级以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1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老年社会组织、老年文艺团体、老年体育协会等,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艺汇演、歌咏比赛、主题宣讲、书画摄影展览、健身操比赛、重阳登高等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积极组织参加九九重阳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线上展示活动、“翰墨丹青颂党恩 不忘初心重晚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老年书画展,全国重阳登高健身大会,太极拳、柔力球、健步走等全国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展示广大老年人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开展“智慧助老”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消除“数字鸿沟”,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地要通过开展爱老助老、老有所学、智慧课堂、爱心助老就医、慧老公益等活动,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开展“社区青春行动”,引导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等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出示健康码、扫码支付、出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在老年人高频活动的超市、银行、医院、火车站、地铁站、公交车等场所,要保留必要的人工服务窗口,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三)开展老年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敬老月”期间,各地要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分片定点、包干负责等形式,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老年护理站、老年食堂、老年大学以及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养老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重点抓好老年群体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宣传,积极为老年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码”服务等提供直接便捷的服务保障,引导老年人加强自我防控和自我管理,切实筑牢疫情防控意识。

  (四)开展“温暖重阳”走访慰问活动。动员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获得“七一勋章”“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传递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结合困难抗美援朝老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帮扶服务。开展“2021年青年志愿者金晖助老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各类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五)开展“关爱困难老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各地要关心关爱基层农村的贫困、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开展走访慰问、志愿帮扶等活动,帮助其解决在基本生活、医疗保障等日常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政策不掉队、关爱不缺席,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

  (六)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之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等专项行动,广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水平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促进机构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医养签约合作,促进医养服务衔接,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健康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

  (八)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通过设立“老人爱心岗”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及“无健康码”专属通道等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切实优化老年人看病就医环境氛围,积极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质量水平,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九)开展敬老孝亲典型宣传活动。持续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宣传工作,切实增强获奖单位和个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组织参加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银龄达人秀”老年风采短视频征集、“乐龄陪伴”典型事迹、孝老爱亲的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宣传等活动。积极开展“关爱老年人 社保有温度”宣传活动,就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社保经办“适老化”服务具体举措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重视老人、关爱老人、善待老人的良好舆论氛围。

  (十)开展老年权益保障法制宣传活动。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涉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侵权纠纷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以及“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大对购物短片广告和医药、保健食品广告播出治理力度和涉老商业广告的监播力度。开展老年用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老年用品消费提示,加大老年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打击“神医”“神药”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电信网络反诈骗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老龄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严密组织、扎实推进。要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积极开展“我为老年人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以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重点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节俭办活动,注重实际效果。

  (三)广泛宣传造势扩大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敬老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所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健康中国”微博、“广东老龄”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将于10月14日前后同步发起“乐享智慧老年生活”的话题讨论。各地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政务平台,积极组织参与话题互动,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各地级以上市老龄工作办公室、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上报本市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总结。

  联系人:李端莹、冯钊妮,联系电话:020-83177756、83177721,传真号码:020-83381205,政务邮箱:wsjkw_llc@gd.gov.cn。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