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1-09-29 17:07:40     来源:本网


粤卫办科教函〔202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遴选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0〕6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1〕74号)要求,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委托,中国医师协会遴选并公布了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重点专业基地(西医)名单(含我省14个国家级西医住培专业基地,见附件)。

  参照国家做法,结合我省住培工作实际需要,我委同步遴选公示了内科、外科、急诊科、康复科、病理科、口腔全科、预防医学科等7个专业24家省级住培重点专业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重点专业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院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重点专业基地建设工作是落实住培制度、加强住培内涵建设、提升住培质量的重点抓手,指导督促各重点专业基地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各重点专业基地所在培训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重点专业基地建设纳入住培工作重点任务来抓,切实落实培训基地“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建设方案,落实责任和义务,确保责任到人;要以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待遇保障为重点,狠抓住培制度内涵建设,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重点专业基地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对标完成国家任务

  各重点专业基地所在培训基地要加大投入和重视力度,高标准建设重点专业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及基层实践基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标承担责任和义务,优化招收结构和规模,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过程管理,严格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保障学员待遇,确保本专业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外单位委培的和本单位同等条件住培医师薪酬待遇基本一致,鼓励多劳多得。同时要积极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承担国家和省级基地评估、考核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任务,并及时总结经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三、狠抓培训质量建设

  各重点专业基地要以培训质量为中心,以岗位胜任为导向,加强重点专业基地内涵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培训标准完成所有培训内容,提高住培医师培训积极性和培训满意度。要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激励机制并抓好落实,加强国内外培训交流合作,提升本专业基地师资水平,提高师资队伍带教积极性。

  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各重点专业基地所在培训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及分专业骨干师资培训牵头单位先进作用,积极承担省内专业骨干师资培训任务,牵头组织培训省内相应专业骨干师资;同时要牵头承担分专业结业技能考核任务,承担全省分专业结业技能考核工作。各重点专业基地要积极帮助国家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及省域内其他薄弱地区提高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水平,积极承担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援疆、援藏等工作任务,促进住培工作区域均衡发展。

  五、严格规范使用经费

  各重点专业基地要强化项目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出,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强化全面绩效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中央财政对每个国家重点专业基地补助100万元,经费用于加强管理人员、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指导医师、考官等教学能力培训,更新与添置毕业后医学教育教学和考核设施设备,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相关交流合作,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相关研究和探索实践等工作。

  六、加强动态管理

  重点专业基地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我委委托省医师协会负责项目建设动态管理工作,强化对重点专业基地常态监管和绩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取消或提请国家取消其重点专业基地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附件:国家和省级住培重点专业基地名单(西医,38家).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黄式锋、冯宗选,电话:020-8384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