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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健康科普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2-08-10 08:52:0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党委宣传部、科技局(委)、中医药局、科协,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业务主管学(协)会,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继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健康知识普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需求,根据《关于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2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22〕185号)精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省科协,定于7-11月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广东省第二届健康科普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

  (一)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科学技术厅、省中医药局、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省医师协会。

  (三)媒体支持

  “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南方网、南方+、健康广东及广东中医药政务新媒体平台、广东医师协会新媒体平台。

  二、作品推荐主题

  (一)爱国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如环境卫生治理、改厕适宜技术、病媒生物防制、科学消毒、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等,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三减三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安全与急救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二)老年人健康相关主题。如健康老龄观、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老年人跌倒等伤害预防、康复护理、生命教育等。

  (三)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主题。如预防出生缺陷、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与科学育儿、儿童保健、儿童性发育与青春期保健、预防肥胖、脊柱健康、预防过敏性疾病、防范意外伤害等。

  (四)近视防控相关主题。如近视定义、危险因素、临床表现、培养健康用眼行为、建设视觉友好环境、日间户外活动、近视筛查矫正等。

  (五)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相关主题。如心血管病高危患者筛查、危险因素干预、健康生活方式防治心血管病的方法和推广、心血管急危重症家庭急救常识、先心病的早期识别和家庭健康管理、心脏术后康复等。

  (六)癌症防治相关主题。如癌症病因预防、防癌筛查、康复等。

  (七)传染病防控相关主题。如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护措施、预防接种等。

  (八)中医药科普相关主题。如中医药基本知识、中医养生保健的理念和方法、常见疾病的中医药预防和保健、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常识等。

  每个作品限报以上一类主题。

  三、征集作品类别
  (一)表演类。包括演讲(参演选手限1名)和舞台剧(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演选手2人及以上)。上述两类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

  (二)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长视频等。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动漫不超过5分钟。长视频时长为5分钟以上。

  (三)音频类。包括健康科普专题音频、广播剧、有声书等。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为WAV、MP3等格式。音频、广播剧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20分钟,有声书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40分钟。

  (四)图文类。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等。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应当为正式出版物,文字为中文简体,聚焦百姓关心的健康话题,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当具有原创性。丛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上报,不超过2000字,需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上报JPG格式文件,海报尺寸要求为60cm×80cm。

  (五)网络账号类。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及健康科普传播机构建立的健康科普类微信公众号,提供健康资讯、科普知识、政策解读等健康信息以及在线健康服务,不含个人公众号。同一名称微信公众号既有服务号又有订阅号的,选择一个参与评选。作品需上报名称及二维码,并介绍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文字800字以内。

  四、时间进度
  (一)组织动员和作品上报(2022年7月)。鼓励广东省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协会、学会、媒体、健康相关企业等积极参加,指导相关单位登陆大赛承办单位“广东省医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可扫描文后二维码关注),点击底部按钮“健康科普大赛”登录“广东省第二届健康科普大赛”平台进行投稿。各类作品上报时间截至8月16日零时。
  (二)各地市初审和网络展示(2022年8月中旬)。各地向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报送本地市作品审核联络人及手机号码,后台开通审核权限后,可凭借指定账号登录第二届广东省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管理后台。各地市对本地市上传的各类作品的科学性、政策性进行审核。各地市应当在活动启动后每周定时审核作品,初审截止日期为8月20日。8月25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复赛作品。各地市复赛作品数量不超过上报作品总量的20%。通过初审的作品将在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展示。

  (三)专家评审和网络大众评选(2022年9月—10月)。10月30日前组织大众评审和专家评审对通过初审的作品完成复审和终审,遴选出各类优秀作品名单。

  (四)发布名单和总结交流(2022年11月)。11月30日前发布各类优秀作品名单,根据各单位报送作品情况及获奖情况,公布优秀组织单位,举行总结交流活动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将在“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南方网、健康广东和广东中医药政务新媒体平台、广东医师协会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传播。

  五、奖项设置

  分表演类、视频类、音频类、图文类、网络账号类、优秀组织单位和最佳人气奖五大类。每人每类作品只能获奖一次,若同一类多个作品获奖,以获得的最高名次颁发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要严格符合征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

  (二)参赛作品以健康科普为主,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鼓励采用地方特色、地方方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呈现。

  (三)参赛作品需加强对自身内容的审核,不得含有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违法违规、个人隐私等内容。

  (四)表演、视频、音频、图文类参赛作品的创作时间应为2021年6月之后,网络账号类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21年6月之前(即正常运行1年以上)。已参加过往年健康科普大赛的非网络账号类作品原则上不得重复参赛。

  (五)表演类作品内容需经过相关业内专家对科学性、趣味性进行审核,并在公开场合进行过讲解、表演。视频、音频类作品需已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流量网络传播平台播出及发行,并有一定的传播量。

  (六)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提供的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或演讲者承担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大赛将组建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七、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联系人:何丽平、王政 ,联系电话:020-83828286  13316022699;

  省医师协会联系人:林真伊、孙巧,联系电话:020- 8702427 18830279122。


  附件:1.健康科普作品(非网络账号类)报名表.docx

             2.健康科普作品(网络账号类)报名表.docx

             3.广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docx

             4.广东省第二届健康科普大赛交流群加入方法.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