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42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27 10:45:23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89号
省公安厅:
朱颖恒委员提出的《关于防治青少年毒品犯罪的提案》(第2021042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依法规范开展戒毒治疗
依法规范推进戒毒治疗工作,近年来,经我委和省公安厅联合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广州惠爱医院等22家医疗机构为我省吸毒成瘾认定戒毒医疗机构,覆盖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湛江、肇庆、潮州14个地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司法部《戒毒治疗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1〕5号),持续加强对戒毒治疗服务的管理和指导,规范戒毒治疗服务行为,保证戒毒治疗质量安全。联合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及禁毒部门积极稳妥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截至2020年12月,我省共有戒毒维持治疗门诊和延伸点100个,累计参加治疗38558人。18周岁以下的阿片类物质成瘾者,采取其他戒毒措施无效且经其监护人书面同意,可以根据广东省疾控中心提供的“广东省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信息一览表”选择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提供材料申请参加维持治疗。
二、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我委进一步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要求医疗机构制订完善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形成以制度规范环节管理、以职责促进制度落实的管理模式。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梳理当前可能存在的隐患漏洞,强化各项管理规章与工作制度的实施,并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自查工作,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同时,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下一步,继续将艾滋病防治与禁毒、戒毒治疗工作紧密结合,探索建立公安、司法、戒毒、医疗、疾控、社区、家庭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吸毒人群综合干预,完善吸毒人员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降低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率;继续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协同做好青少年涉毒犯罪防范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4日
(联系人:黄熙,联系电话:020-8381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