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56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29 10:39:3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83号
省市场监管局:
李汴生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设计和监管,推动健康食品产业发展的提案》(第2021056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第20210567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设计和监管,推动健康食品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根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及《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职责分工,我委在食品方面主要负责强化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和消费引导、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及推进岭南特色营养健康膳食模式示范推广。李汴生等委员提出的健康食品分类、营养成分声称及不同人群的营养需求等建议,根据我委的食品职责分工及所做工作,回复如下:
一、配合构建食品营养健康标准体系
根据《食品安全法》,特殊食品主要是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主要采用注册管理制。我委将根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及《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的要求,尽快配合构建系统完善、层次清晰的食品营养健康标准体系,及早厘清食品真伪以及质量分级等问题,更好地保障大众健康。
二、积极参与营养相关标准的研究及制修订工作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的使用、标注及营养声称等内容,我委也根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及《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的要求,积极参与国家营养法规政策研究,配合国家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及营养相关标准研究。目前已出版发行《人群食物消费营养状况评价标准》《学生营养膳食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推动营养健康标准向前发展。
三、继续加强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获取我省城乡居民和孕妇乳母、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膳食结构、营养相关健康水平数据,分析变化趋势。加强贫困地区人群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婴幼儿的营养状况监测。连续3年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测工作、食物成分监测工作,建立适合广东省居民营养监测体系。连续3年开展特定地区主要消费食品品种成分监测和收集地方特色食品营养成分等数据,调查特定人群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补充完善全省地方特色食品消费量、风险评估及营养健康基础数据。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020-83813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