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55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29 10:44:44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85号
省市场监管局:
聂竹青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确保网络食品安全,助力我省防控疫情的提案》(第2021055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第2021055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确保网络食品安全,助力我省防控疫情的有关建议。根据《食品安全法》职责分工,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营养健康相关工作的推进,同时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式,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为及时掌握我省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的污染状况,评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省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全省疾控机构累计在21个地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场所、学校饭堂以及大型超市采集进口水产品、冷冻牛羊肉、进口水果表面或其包装表面的涂抹标本,采集场所环境、案板、器具、污水以及储存冰箱或冷库内表面涂抹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疾控中心起草《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场采样工作指引》,指导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场采样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防控阶段新冠肺炎疫情的监测工作,派专人参与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班,部署在农贸市场、肉联厂、肉类和水产品生产加工及物流企业的冷库冷链、空间密闭的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重点食品的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020-8381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