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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94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29 11:03:2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93号
省商务厅:
黄敬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有序恢复通关及加强抗疫措施的提案》(第2021094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委员提出的“强制要求所有从境外入境广东的人士必须注射新冠病毒疫苗”、“缩减已接种疫苗市民的隔离检疫时间”、“拒绝接种疫苗,而又感染新冠肺炎的市民,需自行承担医疗费用”等方面。目前,我国内地实行以下政策:一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行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二是未发布有关接种疫苗与入境隔离检疫相关政策挂钩的相关文件;三是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救治医疗费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已有统一的规定;建议以国家统一部署为准。此外,我省已和澳门采取防控政策一体化,两地已经实现正常往来。对香港,我省对必要的商贸往来人员实行豁免政策,保障两地正常商贸活动。既确保防控措施的落实,又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
关于委员提出的“建议广东省政府尽快有计划地善用科技检测省内楼宇喉管是否存在渗漏问题”方面。为预防下水道传播,我委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印发了防控指引,要求保持渠管畅通及没有渗漏,切勿擅自将渠管改道。定期注水进下水道排水口内。对于下水道密闭性不严格的小区,如发现反水、漏水,加强马桶或便器的密封性。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5日
(联系人:胡文华,联系电话:838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