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25 19:11:27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211号
许丽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电白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第1473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茂名市人民政府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5号),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市县财政事权,应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压力等多重影响,省财政坚持财力下沉,对市县转移支付只增不减。经初步统计,共安排茂名市各项补助和债券转贷合计457.4亿元,比2019年增加57.5亿元,增长14.4%。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考虑电白区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卫生健康领域建设与发展需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指导茂名市和电白区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并统筹纳入全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我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区域均衡布局和协调发展。同时,我委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督促茂名市电白区政府积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储备和培育符合条件的卫生健康项目,主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积极申报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内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政府专项债券等,并争取社会捐赠支持,统筹用足用好有关政策及资金,推进电白区卫生健康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姜寒云,联系电话:020-8384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