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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7-02 09:15:03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218号


刘世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全科为主的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推进健康广东新格局的建议(第1766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广东银行保险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有关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不断完善全科医生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提升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不断完善。

  2018年,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实施《广东省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医教协同推进院校全科医学教育,加强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大力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并致力于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科医生培养。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配套政策,对全科医生薪酬待遇、职称晋升、招聘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倾斜,健全完善了全科医生培养体制机制。

  (二)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不断加快。

  2014年起,省级财政设立全科医生培训专项,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等方式,每年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培养全科医生5580名。一是建设了覆盖全省各地市的51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网络。财政支持向全科学员倾斜,省财政补助全科学员每人每年3万元。二是将助理全科医生、全科医生转岗和岗位培训作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的重要补充,省财政给予助理全科学员每人每年2万元。三是建立统一的带教师资培训上岗制度,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基地,对全省全科医生带教师资进行统一培训,2016年起,每年省财政安排1000名全科医生带教师资和1000名助理全科医生带教师资培训经费。“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建设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2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104家,招收培训全科医生21435人,为粤东西北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培养全科医生15-20人。初步统计,至2020年底,全省拥有全科医生39417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超过3名。

  (三)医保、商保推动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医保政策方面,一是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家庭医生服务包中的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建立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对参保人在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有较大倾斜力度。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省医保药品目录,可用选择范围达3100多种。建立医保基金预拨付制度,按一定比例预拨资金给医疗机构,切实缓解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

  商保政策方面,自2014年以来,广东保险业以承办大病保险为契机,在江门市成立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健康管理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1年4月末,广东保险业在江门推动建立的家庭医生团队共签约和建档居民近3万人,其中慢病患者超过1万人,占比38%;提供基本医疗服务49.7万人次,其中诊疗服务32万人次,随访服务16.7万人次。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从两个方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持续提升家庭医生数量和质量。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等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健全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升培训质量,做好全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二是不断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保障。以各类医疗联合体为平台,建立不同级别、类别、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标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结算标准、医改考核等手段,引导机构不断提高家签履约服务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聂辉,联系电话:020-8382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