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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6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7-14 10:06:25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263号


廖伊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力推动0-3岁婴幼儿托育事业规范完善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科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2019年以来,国家各部委出台了多部政策指导措施,涵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总体发展、托育机构设置和管理、登记和备案、建筑设计规范、普惠托育专项、社区托育、预防伤害、疫情防控、税费优惠、银行保险金融支持等方面。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实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大力推进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供给明显增加,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整体水平力争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等20部门组成的广东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责,稳步推进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托育机构建设管理逐步规范

  为切实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规范托育机构建设与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出台《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对托育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人员规模、登记备案管理、收托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托育机构准入标准。完善机构登记注册环节,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营利性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办理备案。使用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对从事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活动,规范登记为“托育服务”。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依托“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全省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一表填报、一网通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各类从事托育服务的相关机构2100余间,其中完成审核备案的机构270余间。

  二、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减税降费措施落地落实

  为帮助托育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省印发托育机构疫情防控相关指导文件,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在托育机构中传播,保障在托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委托专业机构调研全省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经营状况,动员倡导全省托育机构抱团发展、共克时艰,倡导“免租金3个月”,协商租赁业主减免租金约800余万元。在落实各项普惠性、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将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专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契税、不动产增值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多项税费,机构用水、用电、用管道燃气执行居民价格。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发布包含支持疫情防控、小微企业、受影响较大行业等措施在内的“广东税务十条”,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支持各地政府、托育企业共同参与城企联动普惠托育项目,积极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遴选储备。广州市政府制定城企联动普惠托育整体规划和项目支持清单,成功申报国家试点城市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助力托育机构应对疫情影响,良性发展。

  三、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婴幼儿照护人才支撑。

  我省高度重视托育机构教育,扩大师资教育培训,提高教育质量。以“广东技工”工程为抓手,全面开展技工教育发展大行动,全力培养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产业布局的技能人才。近五年来我省技工院校共培养技能人才100多万人,9项主要指标居全国第一。全省现有技工院校146所,在校生60.89万人,占全国的1/6;其中护理专业学生约3300人,幼儿教育专业学生约5.1万人,为我省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供专业技能人才支撑。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十大工程培训,面向各类劳动者,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20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308万人次,全面提高了包括婴幼儿托育从业人员在内的劳动者技能水平。开展保育员、育婴员职业技能鉴定,获证89617人次。加强培训补贴力度,在粤务工人员全年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共23.7万人次,其中育婴员、保育员5.89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精神,认真吸纳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完善、细化支持措施,补短板、促增长、重规范、保安全、稳质量,统筹推进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一是积极申报城企联动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储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工作者、专家、志愿者作用,开展咨询和入户指导,满足家庭个性化需求,将科学育儿知识送进社区和家庭。强化育婴员和月嫂的培训,培养具备指导、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人员。组织动员城乡妇女参与托育服务职业培训,有序引导妇女在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实现就业创业。三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加快设置幼儿教育相关专业,努力建设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化校企合作,引入幼儿教育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幼儿教育行业技能人才。四是开展托育机构负责人及保育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托育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五是谋划普惠性综合托育中心建设,推动全省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陈玉巍,联系电话:020-8382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