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303、20220451、20220603、20220619、20220704、20220721、20220752、20220822、2022035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4-08 18:04:35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民政厅:
杨森平、卢春燕、陈灿标、李力强、苏忠阳、董美玲、杨东凯、成思源等委员和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分别提出《关于打造广东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的提案》(第20220303号)、《关于完善我省“智慧养老”建设,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幸福的提案》(第20220451号)、《关于推行多形式的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20220603)、《关于构建“能岗匹配”分层培训模式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素质的提案》(20220619)、《关于增加政务服务温度的提高,为居家退休养老保障体系的提案》(20220704)、《关于推动虚拟养老院发展,打造广东新型养老模式的提案》(20220721)、《关于加大力度发展我省普惠养老服务的提案》(20220752)、《关于优化城市社区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介入体系的提案》(20220822)、《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第2022035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一、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一)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一是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认真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流程,为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利。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38家,其中养办医的有212家,医办养的96家,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30家。社会办机构230家,比例达到68%。医养结合机构数持续增加。二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鼓励各地基层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居家护理、辅具租赁等服务。2021年,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鼓励二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为老年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联合你厅制定了《广东省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指引》(粤卫老龄函〔2020〕2号),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三是推广社区护理站建设。我省积极引导社区护理站建设,借鉴推广广州社区护理站建设经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护理站建设,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规范的上门护理服务。截至2021年8月,广州已建有护理站129家,固定服务23417人,有效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和院后延续护理服务难题。
(二)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厅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20〕23号)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开展医疗巡诊、查房及双向转诊延伸服务,在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2574对,95%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将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列入《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到2025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率达到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40%以上。
(三)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一是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管理指南(试行)》等加强服务管理。印发《广东省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从202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要求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自查、整改,我委组织专家对全省21个地市、38个县、68家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实地督导,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地踊跃参与,我委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申报的30家医养结合机构逐一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评选出广州市老人院等10家第一批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三是扎实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加强医养结合信息系统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供应利用,以及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机构建设、服务提供利用等情况,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监管指导。
(四)大力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一是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支持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鼓励不能自主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二是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三是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二、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一)大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我委近年来积极探索总结在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融医疗、养老为一体的普惠型、示范性的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形成了较成熟的、特色鲜明的经验,佛山市“家门口医养结合”、江门市“两院一体医养结合”经验做法去年已列入广东省深化改革第二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清单,在全省广泛推广。佛山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发改、民政、医保等9个部门和机构印发《佛山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能力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出台政策、配套资金、整合资源,全力推动改建扩建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能力。肇庆市统筹多部门推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提升,首批选取4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扎实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严格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护理、康复指导、安宁疗护等服务。2020年8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上门巡诊服务指南(试行)》,以“适宜、可及、安全、有效”为原则,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根据服务对象年龄、罹患疾病和残疾情况等因素,分类提供预约上门巡诊服务。对65岁及以上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提供适宜可及的上门巡诊服务。为更好指导各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委于2021年6月在省第二人民医院设立了广东省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中心。目前,全省各地均建立了家庭医生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截至2021年底,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为58.9%,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10539家,共为643万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病床36855张。“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将“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三者融合工作,向居民及其家庭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建立主动、连续、综合的健康责任制管理模式”列入《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三)推动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的通知》,在原有老年人健康管理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自2019年起新增加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指导率稳步提升,2021年达到47%。
(四)积极推动社区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医院承担区域性基层健康管理(体检)、康复护理、安宁养护、人才培训等职能。我委以社区医院建设为抓手,大力夯实社区医养结合基础。我省2019年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大力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社区医院,完善科室和床位设置,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老年人健康服务纳入社区医院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社区医院将“加强住院病房建设,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开设家庭病床,病床使用率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社区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为居家养老的老年群众提供了便利的家门口健康养老服务。
(五)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和延伸护理服务。我委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作为护理服务改革和创新探索的新形式,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和延伸护理服务,将机构内医疗护理服务拓展到社区和家庭,打通居家养老最后一公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护理站、护理中心探索设置日间护理中心、“呼叫中心”或日间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式日间康复护理服务。发展安宁疗护服务,构建多学科合作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截至2021年12月,我省共186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从业护士达11709人,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19万人次,精准满足群众居家护理服务需求,为需要上门护理服务的人群提供显著便利。下一步,我委将印发《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不断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我委高度重视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近年来先后印发《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2月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建成权威统一的省、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完善健康医疗数据采集、治理、运用机制,实现公立医院与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传送。加快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我省将逐步完善全省老年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推动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质量提升。
(二)积极构建老年健康信息系统。一是推动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落地见效。加大力度推进“一码通用”、“一网联通”、“一键诊疗”、“一站会诊”、“一体服务”的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依托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全省老年人健康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同时整合区域内医疗健康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康复中心、家庭医生服务与个人信息等互联互通,为最终建立包括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关怀、健康管理、医疗照护等服务内容的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支撑。二是建设全省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全省15个地市的1967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以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为重点,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及时、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2021我省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为57.88%。四是建立完善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组织开发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下设老龄健康信息子系统和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应用子系统。我委将加强老年健康评估服务应用子系统信息管理和数据上报。
(三)大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我省远程医疗平台覆盖1978家医院,构建了省、市、县、镇、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开展远程会诊、影像、病理、培训等服务,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养老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实现老年人远程医疗“一站会诊”。目前,我省广州市老人院等29家医养结合机构入选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可充分利用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四)支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产品研发。我委鼓励智能健康养老产品进社区进家庭,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和相关智能设备,为开展居家照护、医疗诊断、健康管理等提供远程服务及技术辅助服务。大力支持信息技术、智能产品在健康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推进5G、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与养老产品和服务融合发展。海格通信推出融合多源定位技术,具备人体健康数据采集和紧急报警功能的智慧健康养老手环。新冠疫情期间,钟南山院士团队、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研发的咽拭子采样智能机器人大大降低了医护人员感染风险,近百家消毒、测温、巡检、配送、导诊、餐饮等服务机器人在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省服务机器人产业的发展,企业数量、产品种类、智能化水平均快速提升,将进一步支撑智慧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四、切实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我委积极建立健全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的培养、储备、使用机制。一是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二是积极完善医养结合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职务晋升、专业技能等级聘任等制度,稳步提高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省人社厅规定的职称评审权限和范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对象为在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公共卫生、药学、医技、卫生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目前,我委已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聘用的执业医师、护士、康复医师纳入评审范围,享受同等待遇。三是调动康复医疗专业人员积极性。2021年1月,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健全以岗位职责履行、临床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康复医疗专业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奖励评优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调动其积极性。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按照职称级别发放6-20万元补助。四是加强培训学习。今年我委组织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养结合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网络培训班,组织全省1400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44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到我省老年医学培训基地脱产学习培训1-3个月,切实提升医养结合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委将加快开发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医疗护理员队伍,以满足老年护理服务需求。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31日
(联系人:唐志锋,联系电话:8319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