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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87、1192、1204、117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5-16 14:29:30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教育厅: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黄海燕、汪桂花、江周敏、陈琼等代表提出与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的建议(第1887、1172、1192、1204号)收悉。经研究,现合并办理并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将该项工作纳入《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等重点工作推进,为包括青少年人群在内的社会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治疗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粤府〔2019〕116 号)《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转发《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3号),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明确重点任务目标。搭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广东省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学校、家庭、社区、医疗机构相衔接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同时,持续健全心理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全省21个地市均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共设热线座席93个,热线员560名,疫情以来,接听心理求助电话累计283486次;21个地市均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为儿童青少年群体乃至全人群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服务。

  (二)积极探索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2021年,我省新增中山市为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同时,国家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江门市、深圳市)和省级试点城市(珠海市、惠州市)均已完成国家要求的十四项社会心理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其中试点地区教育、政法、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不断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探索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模式,为下一步全省推广复制做好先行示范。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开设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儿少多动症门诊、强迫症门诊、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门诊,对住院治疗的青少年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康复治疗模式,注重在人际交往、自我关爱和家庭亲子关系等团体进行增进信任、改善沟通的治疗方法,取得较好效果。

  (三)加强精神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培训。

  我委持续开展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完成培训3719人,现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4991名,精神科医师比为4.33名/10万人口,已达到国家7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意见》目标要求。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基层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举办广东省基层人员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师资班、广东省心理援助热线初中阶培训班、广东省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等,逾千名心理服务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提升了我省基层心理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为我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青少年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广东名医大讲堂、健康知识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加大青少年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知识,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二是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心理服务机构和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协作,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群体心理问题监测网络,及早筛查和识别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及早采取干预措施,将心理健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治疗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协同相关部门有效应对和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防止极端事件等发生,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