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6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5-18 10:21:14 来源:本网
曾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提案》(第2022066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3月26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建设实战化应急响应队伍、强化疾控人才力量、夯实基层人才基础保障、完善公共卫生人才评价与岗位聘用方式、提高待遇加大表彰奖励等15个方面出台硬招实招,对全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体系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完善补强,成效明显。
一、队伍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全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有在岗职工8.9万名,其中疾控机构编制9845名,在岗人员1.08万人。在岗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55.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10.9%,副高及以上职称占比16.2%、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39.2%。此外,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镇(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设置专门的公共卫生科室,配备专门人员,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和相关资源配备。
二、队伍能力持续提升。组建3支国家疫情防控专家队,45支地级市防控专家队,8000多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以及4000多人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分析、流调溯源、实验室检测、毒株测序、疫点消杀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在抗击疫情中经受了大考检验,交出了满意答卷,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获李希书记多次批示肯定,得到国家多次表扬、国际充分认可、群众广泛肯定,为全国疫情防控贡献了广东力量、展现了广东担当。
三、培养体系持续完善。出台《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医学院校增设公共卫生相关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在专升本考试中增设预防医学专业,打通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通道,并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优先增列公共卫生学科硕士、博士学位点。目前,全省共有4所高校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培养,在校研究生667名;共8所高校开展预防医学本科生培养,在校本科生4832名;共5所高职院校开设预防医学专科专业,在校专科生497名,形成本科、专硕为主体,专科、博士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类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
四、培养模式持续优化。我省专门成立广东省本科高校公共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改革,通过加强学生临床医学知识培养,促进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的融合;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公共卫生教育,强化对医学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及高水平医院的医教研合作,强化应用与实践能力培养。南方医科大学建立“一体两环三结合”应急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和预防医学“四协一联”协同育人模式,广州医科大学与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成立公共卫生研究院,深度合作开办卫生应急特色班。目前,我省依托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项目,支持建设省级公共卫生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等50余项。
五、评价体系持续完善。紧紧把握人才评价“指挥棒”战略地位,通过深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完善公共卫生人才评价体系。今年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联合出台《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明确要突出业内认可原则,强化分类动态评价,对医疗卫生人才,建立涵盖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优化完善了包括公共卫生人才在内的卫生健康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单独设置公共卫生人才类别,把促进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评价的首要原则,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将公共卫生人才的流行病学报告、典型病例、诊疗方案等纳入评价指标。
六、发展前景持续拓宽。我省积极探索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倾斜政策。2018年,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允许突破一类事业单位调控水平,按二类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按规定提取上年度收支结余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优秀单位可按绩效工资基准水平5-10%核增绩效工资;允许自主核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设立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的要求。通过单位自主分配、灵活分配,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活力。支持地方整合重大疾病防治职能,建立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涌现了以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为代表的“疾病防治管研一站式服务,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的改革样板。此外,将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支持范围。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聘用,同时享受职称评审激励政策、临时性工作补助。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结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深化公共卫生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在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准入、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进一步激发公共卫生机构活力,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广东建设提供公共卫生人才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谢健峰,联系电话:020-8382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