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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76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2-05-19 16:07:39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深圳代表团王海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广东省洁净产业促进条例》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严格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洁净工作室和生物安全实验室高质量发展。一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洁净工作室方面,建立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23号)、《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09-2016)、《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预防控制规范》(WS/T511-2016)等国家标准和指南,有力指导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洁净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二是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方面,制定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17)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截至2021年底我省已建成5个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生物安全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现全省疾控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生物安全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全覆盖。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洁净工作室和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我省洁净产业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我省洁净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