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3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07 10:53:51 来源:本网
王大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学习福建省三明市经验,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提案》(第2022033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医改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因地制宜推广学习三明经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构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深化医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关于加强医改组织保障,不断巩固和强化“三医”联动方面
(一)系统强化医改组织保障。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架构。省级层面由省长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21个地市均由市委书记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省、市、县(市、区)基本都由同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相关职能。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调研,2021年累计召开6次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9项重大改革事项;21个地市累计召开92次党委常委会或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医改工作。二是完善医改政策体系。2020年、2022年先后出台《广东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行动方案》《广东省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学习三明医改经验。先后制定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医改顶层设计。三是强化医改监测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医改综合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检查的重要内容;不断优化完善医改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以考促改推动医改政策落地见效。每季度开展医改监测,并将重要监测指标及时纳入医改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落实定期通报制度。
(二)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一是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2017年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8:1:1”的方式进行补偿;2018年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加成改革价格总体补偿率达107.7%(目标值为100%)。二是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指导广州、深圳两市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7”试点,2019年底将“4+7”试点工作扩围至全省。2021年推进国家集采5批218个药品平稳落地,冠脉支架超额度完成约定采购量。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开展,2021年完成省级联盟4批126个药品和冠脉球囊、人工晶状体等8类耗材带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价格再创全国新低。推进全省药品集团采购机制改革,省、广州和深圳三个采购平台良性竞争态势持续巩固。三是落实集采医保结余资金留用。贯彻落实集采药品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明确完成约定采购量并经考核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结算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集采药品结余资金,2021年全省拨付第一批结余资金4亿多元。同时,明确允许医疗机构按不低于50%的比例提取结余资金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内部自主分配,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四是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2020年印发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指导深圳等16个地市开展动态调整评估,佛山等7个地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组织1.7万多家企业完成信用承诺,对涉商业贿赂案的4家耗材企业进行失信评级,营造医药采购诚实守信的公平交易环境。
二、关于补齐人才和资源短板,建设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方面
(一)加快补齐基层人才和资源短板。一是持续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立足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2017年起全省各级财政投入500亿元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23.61亿元支持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建设,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安排4.44亿元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和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省级财政资源主要流向非珠三角地区。据统计,2020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5.14张(珠三角地区为4.08张),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为3.5人(珠三角地区为2.9人),呈现出非珠三角地区优于珠三角的特征。2021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839亿元,同比增长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0.1%,总量及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均远超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沿海省份,支持力度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0年以来,持续开展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强制性要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拿出空编30%以上的岗位用于专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据统计,两年来发布的医疗卫生岗位达到17038个,占总数的41.57%。持续开展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元(全科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将订单定向农村卫生大学生招收规模扩大2400人,省财政每人每学年补助约1.5万元,积极引入社会公益资本支持医学生培育工作;每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400万元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级公立医院引进300个专科特设岗位医生;持续实施“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为47家中心卫生院招聘100名具备高级职称的退休医生担任首席专家。三是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出台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科学客观公正职称评价制度,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全面实行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10年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直接认定基层副高级职称。进一步优化评价标准,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明确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医院(含中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二)推动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一是逐步优化医联体建设体系。先后出台省医联体建设指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等文件,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以紧密型医联体为基础,多种医联体形式互相补充,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实现紧密型医联体全覆盖,区域内检查检验等医疗资源共享。全省因地制宜组建城市医疗集团74个、专科联盟428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21个,70个县(市、区)共建设104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省县域内住院率提升至85%左右,市域内住院率提升至95%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医共体建设综合排名全国第5。二是持续完善医共体管理机制。着力建机制、构体系、强基层、补短板、提能力,创新建立外部治理、内部运行、监管评价三大机制,推动医共体内实行“六统一”管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分级诊疗转诊渠道,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运行指南等文件,明确上下转诊参考目录,促进县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以县域内住院率为抓手,引导资源、技术、人才下沉,逐步形成按功能定位分工协作的县-镇-村分级诊疗格局。“十三五”期间,我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体评估全国排名第1。三是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2018年起启动并不断完善医疗卫生“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机制,54家三甲医院与78家县级公立医院建立“一对一”长效帮扶关系。创新性实施基层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推行灵活的人事管理政策,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等改革。实施189家县级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将人口大县的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488家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10000间村卫生站。全面启动县域急救体系建设,构建完善56个县级急救服务体系,填平补齐76种关键设备装备,为2277条贫困村配备AI助手和医疗可穿戴设备。四是加强乡村医生与家庭医生队伍建设。出台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及考核力度,对考核合格的村卫生站由省财政每年补贴2万元,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同时享受公共卫生补贴。扩大家庭医生来源,积极倡导符合条件的在岗和退休临床医师,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推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信息化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家庭医生53666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6355个,签约服务人口4729.34万人,续约率达91%。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方面
(一)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起,先后在惠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组织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试点,并在其他地市选择至少1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推动试点单位在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改革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等方面积极探索。深圳市建立“以事定费、以费养事、以事养人”的人事管理新制度,试点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院长职业化;东莞市对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全面改革,人均薪酬水平同比增长20%左右。二是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总结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并积极推广。探索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明确可由医院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加大向一线临床医生、业务骨干倾斜力度。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薪酬水平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形成以考核定激励、以激励促改革的良性运行机制。三是全面推动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起草我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借鉴三明经验做法,坚持激励与规范相结合,优化完善薪酬动态调整和倾斜支持机制,强化内部分配政策导向,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发挥薪酬正向激励作用。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2018年起,省财政统筹安排150亿元,分两期支持50家高水平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实现21个地市全覆盖,分级分类科学均衡发展;并以高水平医院建设撬动地方政府、社会力量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与支持。投入90亿元布局建设呼吸、肾脏病、肿瘤、心血管、精准医学五大国际医学中心,推动委省签约共建1家国家医学中心和7家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牵引示范带动效应。实施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一对一”紧密型帮扶项目,促进全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二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省遴选70家医院(含6家国家试点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全面推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确立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原则。组建省、市、县三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100个医院党组织成为全省第一批医院党建“四有”工程建设示范点。深圳、高州获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市、示范县荣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入选国家高质量发展试点,深圳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经验获中央深改委肯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做法获国家肯定及推广。三是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构建区分中西医和不同等级不同专科的医院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考核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挂钩,引导医院落实公益定位和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我省排名跃居全国第4,2家医院进入全国十强,44家医院获评A级以上,数量居全国第1。三级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整体排名保持全国第2,11家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四是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培训和考核。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与电子病历系统相衔接,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效率。2021年,全省二级、三级医院出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率分别为50.3%、42.33%。
四、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根据中央部署,按照系统重塑、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协调高效的原则,认真研究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整合相关资源组建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机构组建事宜正在按程序报批。二是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力量。省、市、县三级137家疾控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各级财政全额保障。2022年起,投入10.98亿元实施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争取用五年时间使省疾控中心综合实力和核心能力迈上新台阶,跻身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核增省疾控中心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加强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职责任务。三是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根据省委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通知》,统一加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明确人员编制。经摸查,截至2021年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人员编制共计4万余名,全省疾控人员编制共计6万余名。四是加强公共卫生人才体系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着力实现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完善补强。依托高层次人才计划,设置领军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引进培养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建设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系统,着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监测预警网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坚持每天例会制度,召开730多次例会分析研判省内外疫情变化趋势,及时优化调整防控策略,加强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闭环管理。二是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建成1支国家级、10支省级、98支县区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创新性推出提级指挥、疾控公安“三同时”、大规模核酸检测、大数据流调溯源等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群“围、追、堵、截”,不断完善“快、狠、严、扩、足”广东打法,快速处置本土聚集性疫情。三是提升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能力。2019年,省财政投入18.82亿元支持全省311家公立医院建设规范化发热门诊;投入1.17亿元支持国家公共检测实验室和55家二级公立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投入1亿元支持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2021-2022年,省财政投入6.14亿元,按填平补齐原则支持15家地级市公立医院和50家县级公立医院增加可转换的传染病床和ICU病床。四是加强医防融合体系建设。通过500亿强基层能力项目建设,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防融合网底基础进一步夯实,并在15个地市开展县域医共体医防协同试点。发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技术优势,与公共卫生机构紧密配合,重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梅毒等8类重大疾病和儿童近视医防结合试点。
五、关于构建高水平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方面
(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不断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机制。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全省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2019年,编制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指南,指导和规范各地工作流程。2020年,建立全省统一的病种分值库,病种数量达到7981个。建立健全医保支付组织评议制度,有争议的病种、分值和权重系数等可及时进行评议并动态调整。制定919种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中西医基层病种,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同病种同分值,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方的引导作用。指导广州等5个市推进DIP国家试点、佛山市推进DRG国家试点、汕尾市开展首个省级DRG试点,我省DIP、DRG试点工作在第一批国家试点交叉调研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二是率先建立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2020年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例相同支付标准。2021年出台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对169个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和56个中医日间治疗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对康复医疗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按床日付费。对中医优势门诊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医疗康复等中医药服务。三是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开始,我省选取阳西县作为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出台涵盖医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改革、基层病种同分值同支付、规范双向和异地转诊就医机制等6项政策措施,创新性设立1项医共体负面清单,全力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2020年新增和平县、2021年新增连州市为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培育中医类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二)持续完善基本医保体系。一是稳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研究起草我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方案,落实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类保障,出台医保待遇清单、门诊特定病种、门诊共济保障、异地就医等配套文件。目前,省级统筹“六统一”改革目标中,已经基本实现制度框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三个统一”,待遇政策大部分统一,参保缴费将通过待遇清单逐步统一规范。二是开展医药服务评价完善医保绩效考核。在2020年对7个市35家医院试点开展医药服务评价基础上,2021年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全省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评价工作,从医保政策规范、医药服务、持续发展等5个维度、50个指标,对182家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进行评价。三是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个确保”,将疑似和确诊患者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出台“五个全部”政策,疑似和确诊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国务院有关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适当补助、居民免费接种要求,建立专项资金省级统收统支机制,实现全省疫苗接种费用保障“一盘棋”管理。统一基金支付范围与标准,明确与医疗机构常态化结算流程,实现跨部门疫苗接种信息数据直接传输。2021年,全省结算新冠病毒疫苗约1.82亿剂次,累计支付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约135.9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并以省医改办的名义,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等医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持续推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助力健康广东建设。一是持续强化“三医”联动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任务,加强药品耗材使用监管,推进医保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编码使用。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高水平医院与国际医学中心建设,优化全省区域医疗中心总体布局。重点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构建网格化、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待遇保障,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规划和投入机制,深入推进价格、医保、药品等关键环节改革。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建设,充分发挥样板医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科学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奖惩机制,促进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四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系统推进省、市、县疾控机构组建工作。实施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推进市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公共卫生人才职业发展改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淇,联系方式:020-838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