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17 14:43:2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日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省儿童自闭症早期筛查纳入常规体检、建立规范管理模式的建议(第1694号)收悉。经研究,并综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残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完善残疾儿童筛查干预和康复服务体系
我省高度重视学龄前儿童等精神心理问题易感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第六个行动为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行动任务的第一条为:开展大众心理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全省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执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2015版)》第53条:通过亲子交流、玩耍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发现心理行为发育问题要尽早干预。2021年,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将预防控制儿童自闭症作为项目的重要内容。根据2014年《中国残联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目前我省已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每年重点对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自闭症)五类残疾进行筛查和预防,不断完善残疾儿童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我省儿童保健门诊已使用相关量表对自闭症等心理发育异常儿童进行筛查,对语言发言迟缓儿童进行病因确诊,并联合各地残联,使用仪器与训练等方法促进自闭症儿童康复。同时,依托卫生健康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对儿童保健医生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儿童自闭症专业人员培训,提升儿童相关疾病的筛查和诊断能力。
二、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支持自闭症参保患儿的检查和治疗
我省已按国家部署,将石杉碱甲口服常释剂型、咖啡因注射剂、托莫西汀口服常释剂型等用于儿童注意缺陷障碍伴多动症和促智的精神兴奋药,甲钴胺口服常释剂型、胞磷胆碱口服常释剂型、吡拉西坦口服常释剂型等改善神经功能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将首诊心理检查、心理治疗、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行为观察和治疗、听力整合及语言训练行为矫正治疗等心理、精神相关诊疗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脑电图、植物神经功能检查、激素测定、免疫功能测定、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内分泌系统检查等自闭症相关检查项目,也已经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有力支持了自闭症参保患儿的检查和治疗。符合条件的自闭症检查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积极推进残疾预防行动,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推进残疾预防行动,加大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孤独症康复机构管理工作力度。一是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及时掌握残疾发生的特点特征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二是选定河源市源城区、梅州市梅县区和清远市英德市作为全国综合试验区,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通过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宣传教育等,完善试验区残疾预防工作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实现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据统计,2018-2020年,三个试验区当地确诊的残疾儿童约1500人,其中孤独症为461人,占比约30.7%;三是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定《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服务规范(试行)》和《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对包括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在内的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建设、专业人员、康复评估、康复教育和支持性服务(包括家长培训)等方面专门进行规范,以期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实施评估体系,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孤独症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孤残儿童生活医疗保障,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2017年开始,我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连续6年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2021年、2022年、2023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883元/人·月、1949元/人·月、2017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227元/人·月、1313元/人·月、1359元/人·月,比“十二五”末的每月1240元和760元涨幅均超52%。二是加强孤残儿童医疗救助工作。拓展我省“明天计划”救助对象和救助内容,由集中供养孤儿到散居孤儿,由手术治疗到非手术治疗、体检、康复。2011年至2021年,我省“明天计划”项目共投入资金约5689万元,其中部级资金3135.21万元,省级资金2553.87万元。通过“明天计划”项目康复救治孤残儿童达15617人次,其中门诊与住院治疗2203人次,矫形康复3515人次,康复医疗59人次,体检9836人次,为加强孤儿常规体检和发育行为早期筛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儿童体检和送医治疗工作,根据儿童体检结果和医生建议,逐个筛查分析,坚持“应治尽治”,避免错过最佳治疗(手术)时间。2020年民政部门联合教育、卫健、扶贫、医疗、妇联、残联等7个部门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摸底排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女童的合法权益。2021年民政部门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遴选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等29家医疗实力强的省级医院作为定点单位,为机构内患有急危重症、疑难杂症孤儿医疗救治简化程序、提供便利,累计近千名孤儿得到良好救治。三是不断提高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2014年以来,我省共举办儿童福利机构专项培训12期,其中有心理健康、特教技能、社工、康复等培训,共计1891人次。授课教师均为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课程特别开设自闭症儿童康复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孤独症基本干预、自闭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看护、儿童心理健康、儿童发育行为障碍、青春期性心理教育、“体育游戏”助力孤残儿童快乐成长等。不断提高机构工作人员专业服务水平,帮助患儿更好地融入集体、融入社会。
五、加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
我省认真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加大对孤独症谱系儿童的教育关爱,孤独症谱系障碍学生主要通过随班就读、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和送教服务的方式接受教育。2005年成立的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是国内首家专门招收0-16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学生的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和研究机构。一是强化政策顶层设计。建立省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专家委员会,先后印发实施《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同时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模式。省教育厅会同省残联,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全省通报,要求各地采取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取得良好的效果,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较好保障包括自闭症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全省基础教育残疾学生71170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31387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占44.1%。三是建立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目前,大部分市、县(市、区)已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稳步推进。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全省范围内推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部分地区已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班就读学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
下一步,一是加强“自闭症”相关知识宣传。省卫生健康部门将与民政、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继续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世界自闭症关注日”等健康节日时间节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儿童自闭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预防控制儿童自闭症的意识与能力。二是扩大自闭症儿童医保支付范围。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工作,动态调整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将更多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治疗自闭症儿童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完善孤残儿童医疗康复保障。持续做好“明天计划”工作,扎实推进脑瘫筛查康复和孤儿体检工作,继续开展“孤儿保障大行动”,继续加强残疾儿童医疗救助工作。四是加强机构建设。以推进区域性集中养育为重要抓手,坚持优化提质与转型升级并重,建强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联定点康复机构。五是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性健康教育服务,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对儿童孤独症早期筛查、诊断、干预和政府康复救助衔接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020-838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