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27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21 17:44:45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范月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公立医院检验结果互认的建议(第1272号)收悉。经会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专业质控中心和质控体系
近年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疗管理工作的核心,我委高度重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建立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要求,发挥质控中心的专业作用,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我委积极履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质控组织体系,发挥质控中心和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中的专业作用,21个地市均已建立临床检验专业市级质控中心,专业质控体系逐步形成。
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协同开展检验质量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积极开展全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为我省核酸检测检测工作提供保障。至2021年,组织开展30项专业质评活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共有1538间实验室参评,每年将室间质评计划、覆盖的检验项目、参加单位等三项数量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
二、加快建设信息平台
按照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已集约化建设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等一体化应用,构建部门间数据共享、共治协调机制,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持续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汇聚,持续推动各类政务数据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实现条块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为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为健康广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联接了全省近5000家医疗卫生机构,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实现汇聚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等信息。同时,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在我省全面落地应用,可为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数据共享或交互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纳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各级检验质控中心建设工作,委托质控中心制定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标准,推进实验室室间质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保障工作经费。二是在省财政厅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加快推进互认信息平台的立项及建设工作,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基于电子健康码的个人结果查询功能。积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减轻群众重复检验检查频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谢意兰,联系电话:020-8380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