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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7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22 10:51:16     来源:本网


陈日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立医院创建“产后康养中心”的可行性建议(第1674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我国有着产后“坐月子”的传统文化,目前我国大部分产妇产后仍然保留“坐月子”的传统生活习惯,“坐月子”方式主要有家人或自我照顾、月嫂上门或驻家照护、月子中心集中照护三种方式,其中第三种“月子中心”集中照护是传统服务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业态,近年来随着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增加而蓬勃发展。“月子中心”并不提供医疗服务,但可以使有条件的家庭能够从产妇、新生儿看护照料中脱离出来,让产妇享受更集中、更优质的生活照料服务,提高了产后家庭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质量,对扩大就业、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国尚未明确月子中心行业的主管部门,目前我省对月子中心管理由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等多部门立足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主要工作有:一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月子中心加强商事登记管理,明晰许可事项改革调整后监管部门职责,理顺事中事后监管体制;二是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产后康养中心(月子中心)食堂食品经营进行许可;开展产后康养中心(月子中心)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进货查验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并开展演练。深圳、韶关、东莞、中山、阳江、肇庆、云浮等地借助民生实事项目积极探索产后康养中心(月子中心)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开展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采取高压态势确保婴幼儿饮食安全。三是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对月子中心非法行医查处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月子中心涉及医疗的行为。四是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建省月子服务机构新冠疫情防控专责小组,将月子中心纳入我省疫情防控八大重点特殊场所,出台工作方案和防控指引,强化防控形势研判,建立“一码通”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全省月子中心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公立医院创建“产后康养中心”(月子中心)。

        一是公立医院应当坚持公益性的基本原则。根据2020年6月1日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等基本原则,努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公立医院的社会功能。二是提供母婴生活照料服务为主的产后康养中心(月子中心)并非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事业发展主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资〔2019〕21号)有关精神,与行使公共职能或发展公共事业无关的企业需实行全部脱钩划转。因此,公立医院应当聚焦医疗服务为主业,突出公益性原则,加强产后医疗保健及产后医学康复,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后康复治疗。

        (二)关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强化标准引领,推动成立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构建母婴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母婴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一是推动成立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配合省商务厅积极推动成立广东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省商务厅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省商务厅配额许可证事务中心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集合行业专家人才,为家政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组织制定产后康养中心(月子中心)等标准。我省于2021年正式立项首个与产后康养中心(月子中心)相关的地方标准《家政服务 产后康复服务规范》,目前该标准处于起草阶段,预计今年底发布。同时,大力支持母婴服务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母婴服务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三是加强母婴服务标准宣贯,增强母婴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以先进标准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职责强化对“月子中心”的巡查监督力度,加强“月子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大“月子中心”非法行医查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月子中心”的市场经营行为,促进“月子中心”新业态健康发展。同时,我委鼓励围绕产妇医疗保健需求加大创建产后医学康复中心建设力度,为产妇提供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产后康复治疗。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夏巍,联系电话:8382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