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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7-04 15:36:14     来源:本网


梁晓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提升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资源的建议(第171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包含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先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全力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短板,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其中:2015-2017年,省财政统筹安排5亿元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88家乡镇卫生院全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的上限标准完成标准化建设。2017-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2.63亿元支持建设县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远程医疗平台,初步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为解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医疗卫生人才“招不进、留不住”问题,近年来,我们主要依托集中(专项)自主公开招聘、定向医学生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近年来共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招收培训全科医生40436人、定向医学生8605人,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平均培养全科医生23名左右,为每个县区平均培养定向医学生96人左右,成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的主渠道。同时,出台相应倾斜政策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充实基层卫生院。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728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财政对每个特设岗位按照初级职称6万元/年/人、中级职称10万元/年/人、副高级职称15万元/年/人、正高级职称20万元/年/人的标准进行补助。2017年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2018年再次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实现两年翻一番。2017年起,核拨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的乡镇卫生院每人每年1.2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年1万元的事业费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作,根据国家新修订《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要求,制定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标准清单(每间500万元),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1372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备配置升级,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继续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项目及全科医生培训,促进我省欠发达地区加快建立健全“5+3”全科医生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加快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每年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3000人、定向医学生2000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3日

        (联系人:唐文标,联系电话:020-8382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