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7-18 11:14:1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健全自闭症儿童早筛-诊断-干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20054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妇联、省残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包括自闭症儿童康复在内的残疾人事业工作,2018年修订出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对零至六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内容的抢救性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提高康复救助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43号)明确对我省户籍0-6岁符合救助条件包括自闭症儿童进行康复救助,同时要求不断完善非本省户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模式,逐步实现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省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自闭症儿童康复在内的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每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用于包括自闭症儿童在内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近2亿元。对经济困难的儿童医疗保障方面,我省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在内的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报销后,家庭难以承担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不低于80%救助,其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100%救助。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21年我省实施全省统一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将自闭症儿童辅助性用药、康复综合评定、平衡训练、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等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完善残疾儿童筛查干预和康复服务体系
我省高度重视学龄前儿童等精神心理问题易感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第六个行动为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行动任务的第一条为:开展大众心理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全省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执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2015版)》第53条:通过亲子交流、玩耍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发现心理行为发育问题要尽早干预。2021年,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将预防控制儿童自闭症作为项目的重要内容。根据2014年《中国残联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目前我省已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每年重点对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自闭症)五类残疾进行筛查和预防,不断完善残疾儿童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我省儿童保健门诊已使用相关量表对自闭症等心理发育异常儿童进行筛查,对语言发言迟缓儿童进行病因确诊,并联合各地残联,使用仪器与训练等方法促进自闭症儿童康复。同时,依托卫生健康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对儿童保健医生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儿童自闭症专业人员培训,提升儿童相关疾病的筛查和诊断能力。
三、积极推进残疾预防行动,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推进残疾预防行动,加大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孤独症康复机构管理工作力度。一是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及时掌握残疾发生的特点特征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二是选定河源市源城区、梅州市梅县区和清远市英德市作为全国综合试验区,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通过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宣传教育等,完善试验区残疾预防工作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实现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据统计,2018—2020年,三个试验区当地确诊的残疾儿童约1500人,其中孤独症为461人,占比约30.7%;三是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定《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服务规范(试行)》和《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对包括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在内的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建设、专业人员、康复评估、康复教育和支持性服务(包括家长培训)等方面专门进行规范,以期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实施评估体系,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孤独症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康复机构管理。2021年以来,省市场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1〕87号)精神要求,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部署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对医药领域价格监管,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积极开展包括自闭症康复机构在内的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持续完善自闭症康复机构涉企业信息归集共享,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实时归集共享全省自闭症康复机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为全社会共同推进自闭症康复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四、加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
我省认真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加大对孤独症谱系儿童的教育关爱,孤独症谱系障碍学生主要通过随班就读、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和送教服务的方式接受教育。2005年成立的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是国内首家专门招收0-16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学生的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和研究机构。一是强化政策顶层设计。建立省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专家委员会,先后印发实施《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同时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模式。省教育厅会同省残联,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全省通报,要求各地采取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取得良好的效果,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较好保障包括自闭症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全省基础教育残疾学生71170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31387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占44.1%。三是建立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目前,大部分市、县(市、区)已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稳步推进。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全省范围内推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部分地区已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班就读学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
五、加强自闭症儿童家庭心理支持服务
省妇联积极开展自闭症儿童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支持服务等内容,一是为自闭症儿童家长提供心理服务,关注自闭症儿童家长心理健康,依托全省“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贯通省市县三级的12338妇女热线,链接专家资源,为有需求的自闭症儿童家长提供心理服务,及时疏导家长不良情绪。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与自闭症相关的科普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认知自闭症,帮助家长了解更多指导类信息,促进早发现、早诊治、早康复。二是关心关爱自闭症儿童及家庭。配合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自闭症儿童知识讲座,帮助家长了解自闭症儿童康复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关心帮助自闭症儿童的家庭,链接各类资源,为她们解决育儿、就业、住房等实际困难。支持自闭症儿童家长互助组织,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康复教育、家长课堂、亲子活动等服务。
下一步,一是加强“自闭症”相关知识宣传。省卫生健康委将与民政、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继续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世界自闭症关注日”等健康节日时间节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儿童自闭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预防控制儿童自闭症的意识与能力。二是加强康复医疗服务领域的价格行为监管,督促康复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从严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康复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三是继续用好“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阵地,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各方力量,壮大心理服务队伍,增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努力满足儿童的心理服务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陈宁,联系方式:020-838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