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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0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7-25 09:07:2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老年文化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提案》(第2022003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老年文化教育发展的情况

  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合力推动我省老年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一)完善了老年文化教育政策法规。近年来,我们积极把老年文化教育纳入到老龄事业相关政策法规里,推动老年文化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的《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继续教育机制,加强对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整合利用城乡教育文化资源,逐步建立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老年学习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应当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鼓励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者参与老年教育。鼓励高校及有关教育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经2013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1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第七条规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办学规模。户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贫困老年人入读老年大学,享受学费减免优惠”。将老年教育纳入广东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同时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区域实际将相关工作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中部署推进。省文化旅游厅出台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先后制定《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总分馆制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等系列政策文件,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及省级示范区创建标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文化志愿服务规范指引等系列标准文件,为全省各地建立健全老有所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指导。

  (二)健全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在广东开放大学设立广东老年大学,高标准、高规格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老年教育示范基地,发挥开放大学体系办学优势,助推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截至2021年底,全省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8.84%。实施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遴选一批示范建设项目,其中重点建设一批老年大学示范校、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社区教育创新区等,积极推进职业院校面向重点领域(人群)开展职业培训典型项目、优质资源进社区、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等,覆盖面广、主体多元,吸引了全省各级各类院校、社会组织等积极服务老年教育。“十三五”以来,我省先后启动实施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和老区苏区公共文化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全覆盖和达标升级。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公共图书馆150个、国有博物馆247个、文化馆144个、美术馆139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19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6011个,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全省建成“粤书吧”、韶关风度书房、中山书房等城乡公共文化空间1900多家,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更加均衡科学。我省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初步建成,老年群众参与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建立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优惠制度,在场馆、旅游度假区开放等方面对老年人优待服务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文物建筑、遗址类博物馆、景区度假区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减免、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等。加强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在各级文化场馆、景区等场所全面推进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专设老年活动室、无障碍设施、第三卫生间、救助救援设施、特殊指引标识、便民服务点和医疗箱、提供轮椅和拐杖等;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为老年人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老花镜等便利服务。依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弘扬敬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宣讲《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定期举办健康养生、书画艺术、法律知识等老年人专题展览讲座,每年会同省老龄委开展“敬老月”活动,把对老年群体照顾服务融入日常公共服务之中,广泛营造“孝老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了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在卫生健康方面,我省各级财政部门2021年投入2.69亿元,支持老龄健康教育,为老年群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以及家庭保健护理等知识。在示范引领方面,省财政每年安排省老科协工作经费200万元、省老教授协会工作经费50万元,支持发挥老年高级知识分子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在文化事业方面,通过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和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为老年人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场所,并不断丰富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老年文化工作。加强对各地文化事业建设的业务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加大老年文化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场地设施优势,采取制作板报、宣传橱窗、广播、座谈、讲座、文化交流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文化知识宣传,进一步优化老年文化工作环境,保障好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

  (二)加强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老年文化活动阵地。在完成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未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升级工作;推动全省具备条件的地区深入开展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动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建设;持续深化全省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文化事业建设扶持补助力度,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为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提供阵地保障。

  (三)创新服务模式,不断完善老年文化服务载体。进一步创新“文化+互联网”服务模式,扎实推进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推动广东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总库加快建成,全面整合完善全省公共文化资源和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充实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和全民阅读资源,实现老年群众足不出户、按需点单、方便快捷享受各类老年文化服务。注重对老年文化服务进行特色化设计,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年龄老年人实际需求,推出手机、触摸屏、电脑等多种平台、琴棋书画等多种类别的差异性文化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需求。

  (四)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鼓励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益组织等积极参与老年教育,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李端莹,联系电话:8317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