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6-07 18:35:3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吴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减少残疾发生,建设健康广东的建议》(第1046号)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残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门职责,出台残疾预防相关政策
我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完善政策措施。一是根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34个成员单位及21个地级以上市残工委意见,落实28个主要指标责任单位,2022年6月,经省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二是联合省住建厅等十四个部门印发《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13项工作措施,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完成3.8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836万户居家适老化改造,95%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完成无障碍改造,95%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手机APP完成无障碍改造。三是开展《广东省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办法》立法前期工作。草拟规章初稿,进行立法专家研讨会和专家论证会,提交省司法厅作为立法预备项目。
二、完善政策措施,做好残疾康复救助工作
(一)做好儿童残疾康复救助工作。一是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印发《广东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促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新增工作人员500多名;各级财政将投入超过18亿元建强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全力构建集“养治教康社”为一体的区域性集中养育模式。二是健全孤儿医疗救治机制。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被省党史学习教育办评为创新典型案例,通过省市县三级“绿色通道”救治重病重残儿童4514人次。三是省残联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的通知》,通过促进0-6岁残疾儿童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康复救助项目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扩展到17岁,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一是落实低保和特困救助。截至2023年4月,全省有39.58万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53元、767元;77629名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每月享受基本生活供养金分别为1495元、1206元。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形成残疾人等405万低收入人口库,开展信息汇聚和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全省各地残疾人两项补贴均分别达到和超过每人每月195元、261元的标准,33.34万名精神类(含多重残疾)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均居全国前列。三是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持续将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落实自然增长和价格补贴机制。2022年集中供养、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949元、131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和7%,均名列全国第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三)推广康复辅助器具和改善康复服务。聚焦残疾人康复需求,大力支持东莞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培育认定一批创新平台。建成康复辅助器具科普馆,成立康复辅助器具协会,举办大湾区(广东)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论坛,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等。
(四)持续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一方面,大力提升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水平。印发指导意见,制定《“十四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受益范围,完善指导目录。截至2023年5月,已完成并录入系统2.8万余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另一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督导。开展残疾人督导规范化业务培训,招募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多家企事业单位参加无障碍督导,累计培训1200多人。同时推动省残联官网和直属单位官网无障碍改造。
(五)引入“双百”社工提供专业服务。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省共建成1631个乡镇(街道)社工站、9218个村(居)社工点,2.8万名社工进村入户,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联动志愿者开展精神病康复政策宣传、知识普及讲座、社区共融活动等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六)优化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鼓励各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残疾人服务。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爱心企业,对困难残疾人实施临时救助,利用节假日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品、慰问金等。引导各地社区社会组织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精神障碍残疾人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向身边的残疾人献出关爱,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
三、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及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
(一)开展婚前孕前健康检查。2021年9月,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儿工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2021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广东省婚前孕前保健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各地按照全面推进出婚前孕前二检合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全省各县(市、区)已全面实现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92个县(市、区)和东莞、中山市在紧邻婚姻登记处建设了“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婚前医学检查率为6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为80%,实现目标要求。
(二)持续优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我省不断强化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依托省市县妇幼保健体系,建立省级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21个地市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121个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1364个地贫筛查实验室、73个产前诊断机构,23家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中心、1280个遗传代谢病采血点,14家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59家诊治机构、1243家筛查机构,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三级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网络,形成“省指导、市诊断、县筛查”综合防控服务模式。自2021年起,我省实施新一周期《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取消群众自付部分,将全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需方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100%,引入NIPT、串联质谱法新技术,增加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新生儿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筛查病种,同时增加对高风险人群的脊髓性肌萎缩症、杜氏肌营养不良、非综合征耳聋、白化病等12种相对高发且致死致残的单基因病产前诊断,给予1850元/胎的定额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增加免费筛查病种。2021年,广东省将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为全省超过87万孕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为全省超过109万新生儿免费提供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G6PD缺乏症(蚕豆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超额完成民生实事任务。2023年,广东省将免费为全省64万孕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也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目前,全省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实施机构已有36家,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机构35家,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实施机构27家,累计为560余名患儿提供了救助服务,救助金额累计超800万元,切实减轻出生缺陷患儿家庭负担。
(三)积极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目前,我省已建立健全0-6岁儿童保健工作网络,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及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每年重点对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进行筛查和转诊。同时,我省儿保门诊普遍使用儿心量表及相关量表对孤独症等心理发育异常儿童进行筛查,对语言发言迟缓儿童进行病因确诊,并与各地残联配合,使用仪器与训练等方法促进孤独症儿童康复,一定程度上达到早发现、早干预,促进孤独症儿童的功能恢复。2022年,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和频次,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等方法,为0~6岁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印发了《广东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指引及示范视频》,在国家规范基础上,明确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0-6岁儿童建立眼健康档案,并提供13次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基本服务。有条件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专项检查服务,基本建立起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体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基本公卫绩效考核。2022年,全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3.7%;在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建立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电子档案531万人份。
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一)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宣教。我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结合5.8世界地贫日、9.12预防出生缺陷日,多方式、多渠道、多载体向群众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传播广泛,深受群众喜爱,取得了良好效果。出生缺陷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减少我省严重致残致死性出生缺陷新生儿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组织开展系列残疾预防宣传活动。省残联、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在省残联官网、微信公账号开设“残疾预防日”专栏,宣传残疾预防相关政策法规和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同步更新全省各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内容,增强宣传教育活动影响力,扩大传播覆盖面。全省残联系统举办广东省全国“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广东省“全国助残日”系列宣传活动。另外,综合运用省妇联新媒体平台的广东女性e家园网站、南粤女声微信、微博、妇联好声音广播以及楼宇、车站等社会宣传平台,利用爱耳日、爱眼日、出生缺陷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面向广大家庭和妇女儿童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三)普及残疾预防知识。依托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发挥家庭教育工作者、专家、志愿者、妇联执委作用,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开展残疾预防科普知识,采取公益讲座、线上课程、专家讲授、互动游戏、知识竞猜、试验模拟、亲身体验等形式,讲授防电、防火、防溺水、防侵害等知识,强化家长监管责任,培养孩子避险意识;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家教指导,帮助家长学习科学育儿知识方法,解决在育儿中遇到的营养、健康、情绪、心理、安全、照护、早期学习等问题。妇联与卫生健康、教育等多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专业资源优势和组织动员优势,将科学育儿知识送进社区和家庭。
(四)扩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举办无障碍高新技术产品展览、学术研讨和相关体验活动,邀请无障碍领域的机构和专家参与研讨,社会各界累计38050人观展。省残联与省立中山图书馆合作,举办无障碍电影推广活动,播放无障碍电影20多部,在线培训无障碍电影讲解员100多人。各地残联部门围绕宣传主题,精心做好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及教育活动,增强了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大力推进残疾预防工作方面:落实《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残疾监测,推动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及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工作专项督导。做好《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立法调研。二是在持续推进康复服务提质扩面方面:加强定点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为有需求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完善定点康复机构评估实施办法,开展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定点机构康复服务规范和评估标准落实,不断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修订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规范辅具适配、居家康复、社区康复、支持性服务等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推进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在婚前孕前保健及出生缺陷防控方面:深化各部门协作,大力推动“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建设,着力提供便利的婚育健康医学检查服务,加大优孕、优生、优哺、优养、优育等妇幼保健服务。继续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实施,完善出生缺陷筛查机制,通过优生优育医学指导及胎儿产前基因诊断,减少严重致死致残儿的出生。四是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利用省妇联“广东女性E家园”、省妇儿工委办“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等网站及“南粤女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广泛宣传免费婚检、孕检、产前筛查等优惠政策及优生优育理念和知识。同时,积极开展世界地贫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促进全民健康。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陈宁,联系方式:020-838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