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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04 17:51:04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邱曼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医保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22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等制度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迫切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我委高度重视老年健康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年健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我省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水平。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积极发挥政府在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中主导作用”的建议。

  我省不断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丰富养老服务项目,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构建居家、社区与机构相协调,医养与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以来,广州、云浮、江门、肇庆四市先后成功申报并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地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我委组建省级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专家队伍,遴选广州、珠海、佛山市等7个地市开展首次试点工作,持续加快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一是引导医院转型为护理院,举办护理站、护理中心,开展居家养老。2023年共引导区域内11家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目前,全省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达895家,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持续增多。二是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连续三年实施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共培训老年医学人才613名,其中老年医学科医师和医养结合机构医师354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259名。通过开展各级各类老年护理培训班,持续加强老年专业护士规范化培养培训,目前全省累计培训老年护理专业护士31331人。依托“南粤家政”项目平台,全省累计培训医疗护理员53742人,我省医疗护理员队伍逐渐壮大。三是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我省设有康复医学科的医疗机构4541家,设立康复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450家,康复医院53家,全省共有243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较2022年增加8家,从业护士16831人。2023年度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近7万余人次,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提供服务34万余人次。2023年,设有志愿者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33间。

  2023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制定了《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将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作为家庭签约服务优先保障对象,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老年人重症疾病发生。2023年为702万名城乡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了规范健康服务管理。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和数据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2024年以家庭医生签约模式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推动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城乡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一是建立重点人群网格化服务模式。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根据社区网格划分,以“包干分片”方式,建立家庭医生团队和社区网格员协作机制,落实“老、高、糖”等重点人群网格片区精准划分,动态共享更新区域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为老年人提供医防融合服务。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基本公卫服务规范,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体检、1次中医体质辨识、建立1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供1次健康评价、1次健康指导,发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作用,帮助老年人尽早发现健康风险因素,早期发现疾病并进行针对性治疗,并按规范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症精神障碍的老年人免费提供规范的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三是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加大宣传并开通多点执业、退休聘用、联合门诊、名医工作室等绿色通道,引导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是探索家庭病床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适宜、可及、安全、有效”原则,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根据服务对象年龄、罹患疾病和残疾情况等因素,分类提供预约上门巡诊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明确家庭病床收治的疾病情形、所提供的诊疗服务项目和遵循的诊疗规范,加强对开设家庭病床的业务指导、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监管和日常的巡查、检查。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培训等形式,扩展康复专委会委员单位与省内各级医院康复科的双向转诊网络建设,提升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全省多家医疗机构组建家庭康复治疗团队,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签约家庭医生等形式,为患者提供居家康复医疗护理服务。

  (二)关于“加大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财税金融政策扶持财政投入规模”的建议。

  我省相继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的通知》,认真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等政策。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为我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依据及场地保障。认真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等政策,从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医保制度设计注重倾斜老年人,实现老年群体全覆盖。将老年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效减轻老年人员门诊费用负担。鼓励康复医疗服务下沉基层,由三级医疗机构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视同一次住院,个人不再支付起付标准费用,构建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三)关于“鼓励民间组织发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建议。

  鼓励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开展老年居家养老医疗服务,2023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70家。以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是民办非营利性基层医疗机构,以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一体化运营机制,承接了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业务,并取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资质,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整合照护服务,2023年该中心获评第三批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在已评选出的三批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中,类似黄埔区红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民营机构占有一定比例,这些机构的先进经验通过全省老龄健康工作会议、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案例集等形式在全省行业推广。

  (四)关于“制定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法规”的建议。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等制度措施。我省先后出台了包括省人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地方标准在内的4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如:2019年11月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将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放在首要位置,明确具体推进措施;2023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广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标和路线图。

  我委先后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粤卫医函〔2021〕32号)和《广东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粤卫医函〔2022〕16号),持续推进老年医疗护理工作。印发《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在老年医疗护理提升行动项目中明确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推动老年居家医疗护理发展四项主要任务。做为第一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我省相继制定下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9〕495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1〕126号),鼓励医疗机构为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至全省21地市。组织专家研究形成医疗护理员四级及五级理论及操作试题库,编制《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以期尽快形成统一、规范的专业指引,为我省医疗护理员的培训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粤港澳三地共同合作制《老年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列入第一批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对老年人居家护理的服务原则、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为湾区老年居家护理服务的开展提供重要参考。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为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老年健康人才支撑保障,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引导上级医院下沉基层,走入社区共同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提高家庭病床保障,深入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惠及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我省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宇,020-8334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