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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每千人口占有卫生机构、床位、人员数情况

时间:2008-10-21 08:19:06     来源:


2007年每千人口占有卫生机构、床位、人员数情况
  单位

2006年

2007年

全省户籍人口数 万人 8048.71 8156.05
每千人口占有
(1)卫生机构数 0.21 0.20
其中:医院、卫生院 0.03 0.03
门诊部(所) 0.16 0.15
(2)床位数 2.76 2.87
其中:医院、卫生院 2.54 2.66
内:中医医院床位 0.25 0.27
(3)卫生人员数 5.08 5.54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 4.14 4.42
内:执业(助理)医师 1.62 1.70
注册护士 1.42 1.57
药剂人员 0.37 0.35
检验人员 0.19 0.19
全省常住人口数 万人 9304.00 9449.00
每千人口占有
(1)卫生机构数 0.18 0.17
其中:医院、卫生院 0.03 0.03
门诊部(所) 0.13 0.13
(2)床位数 2.38 2.48
其中:医院、卫生院 2.19 2.30
内:中医医院床位 0.22 0.23
(3)卫生人员数 4.40 4.78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 3.58 3.82
内:执业(助理)医师 1.40 1.46
注册护士 1.23 1.36
药剂人员 0.23 0.30
检验人员 0.17 0.16
注:门诊部所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