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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文件处理表(公开0225)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19-04-08 09:59:52     来源:本网


省政府办公厅:

  你厅转来的文件处理表(公开0225)收悉,经研究,第7项内容回复意见如下:

  非急救转运市场需求大,部分患者因疾病严重,救治难度较大,家属希望把患者运回家乡;部分外地患者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希望转回家乡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针对这些情况,我省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保障患者利益:一是加快建立非急救转运体系建设,满足患者非急救转运需求。我委2013 年8 月批复同意民航广州医院承担非急救病人转运工作试点以来,广州、深圳、汕头、佛山、肇庆、梅州、惠州、东莞、揭阳、云浮等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批准同意49 家医疗机构开展非急救转运工作,推动非急救转运机构逐步完善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管理体系,逐步配备成熟团队和自主研发的综合运营信息系统。二是多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黑救护车。黑救护车属于非法营运,需要公安、交通运输及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2013 年我委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击“假冒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2015 年9 月,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交通委员会联合开展了为期4 个月的打击“野鸡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要求医院在大堂及临床科室显眼地方公布正规非急救转运机构的联系电话。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非急救转运服务供给,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同时加大黑救护车打击力度,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