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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委托业务遴选受托方的公告
时间:2025-01-07 14:53:36 来源:本网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决定面向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委托承担2024年度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二、委托业务及经费
承担2024年度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项目经费13.9万元;经费包含召开会议、培训、调研、质控、撰写报告过程中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专家劳务及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三、业务要求
(一)委托业务开展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2月底前完成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培训工作,4月底前完成全省绩效监测数据质控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9月底前完成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
(二)受托方应对全省142家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绩效监测,按委托方要求指导各妇幼保健机构填报数据、开展线上和现场数据质控、召开监测评定会、确定定量指标全省基准值(中位数)、报送监测工作汇报和相关数据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承接委托业务的能力与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单位具备妇幼健康政策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工作基础,熟悉国家、我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相关政策和全省相关工作情况。
五、申报时限及要求
申报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7个工作日)。
申报人如实填写《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委托业务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书面形式寄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六、受托方确定方式及相关事宜
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择优确定受托方。申报人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委托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联系人:夏巍,电话:020-83828082。电子邮箱:wsjkw_fy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