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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1-12-31 09:41:34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规范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工作,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卫生健康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法规发〔2019〕6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单位的请加盖公章、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1月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姚瑞洁,联系电话:020-83811606,传真020-8380550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