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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16:37:05 来源: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及学术团体: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继医教〔2007〕10号)要求,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人数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120%。鼓励申报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科医生为主要继教对象的项目。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药学、急诊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等。
中医药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在此次申报受理范围,按省中医药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经所属地级以上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及省级学术团体可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归口一处申报。
(二)2023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19日,各地级以上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推荐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至5月28日。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 gdcme.wsglw.net。
(三)各地级以上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直接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同时,应按要求报送纸质版《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5日(以邮戳为准)。汇总表内容应与网上审核推荐项目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所报送的汇总表为准。未按期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版汇总表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事务性工作由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承担,项目申报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801室,联系人:刘奉彪,联系电话:020-81851045,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38914613。
(二)2023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23年6月底予以公布,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切实做好项目申办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四)已纳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库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如需在2023年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推广,需按要求申报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省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