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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6-29 10:22:4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联动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年度纠风工作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推进全行业“行贿受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纠风机制各成员单位应紧扣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各领域的专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齐抓共管地做好纠风工作。
三、落实重点任务,及时做好总结
各地各部门要以年度纠风工作要点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切实落实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整治行业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等重点任务。各地纠风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及时总结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和经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并于年底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梁伟庭、朱玉峰,联系电话:020-33971762。
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审计厅 广东省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