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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大举措破解公立医院改革难题

时间:2018-07-19 14:53:37     来源: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我省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出“综改十条”,按照“强基层、建高地、登高峰”的总体思路,对持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进一步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致力于打造“顶天立地”广东医疗卫生大格局。

《行动方案》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高水平医院建设、医联体建设、财政投入、医疗保障、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药品耗材采购、互联网+医疗健康、综合监管十大机制方面确定了32项改革任务。

一是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党委领导、政府举办、医院自主管理。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作用。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从2018年起,新设的公立医院可实行员额制管理。推进医院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要求2018年底前,各级各类医院要制定章程,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二是构建强基创优建高地的医疗服务引领机制:省财政安排60亿元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通过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促进形成广州、深圳“登高峰”,珠三角“建高地”,粤东西北“强基层”的医疗服务新格局。省财政将安排60亿元左右分两批支持约20家重点医院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建成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医院,带动提升全省特别是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公立医院以“托管”等形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允许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医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国际医疗健康中心,鼓励“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率先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医项目。

三是促进分级诊疗的分工协作机制:各地至少在一个县(市、区)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经验。将罗湖医院集团经验上升为省级层面政策,要求2018年底前,每个地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广罗湖经验,建立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完善组织管理、财政保障、编制管理、内部分配等配套政策,促进医联体可持续发展。在组织管理方面,明确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可成立理事会,负责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落实、资源统筹调配、内部分配机制调整等重大事项决策与协调。在财政保障方面,要求对医联体中公立医院开展资源下沉、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予以专项补助,促进财政资金在医联体内部统筹使用。在编制管理方面,探索建立区域医联体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在内部分配方面,赋予牵头医院薪酬分配统筹权限,由牵头医院统筹确定分配办法,并切实加大对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的倾斜。

四是建立维护公益性的长效投入机制: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保障办法,建立对公立医院的长效投入机制。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推广深圳市“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投入方式。即:对于医院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采取“以事定费”的方式核补;对于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核补;对于政府指令性任务、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研项目,以及政策性减收和增支,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核补。这种财政投入方式,既有利于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行,也有利于调动公立医院积极性。

  五是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机制:各地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统管”的省级统筹模式。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同时,重点提高创新技术的病种分值标准,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门诊术前检查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相同支付标准,支持创新技术发展和中医治疗。

六是建立科学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各地在2018年、2019年各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要求各地在2018年至2019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是我省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完善补偿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药师专业技术服务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控费节流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七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在深圳、珠海、惠州、佛山、东莞五市开展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试点。为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推动实现同岗同酬同待遇。将深圳、珠海、惠州、佛山、东莞市列入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试点,重点在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拓宽薪酬经费保障渠道等方面开展探索。开展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试点。

八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省、广州、深圳三个药品交易平台良性竞争。全面推广深圳药品集团采购。广州、深圳市可以市为单位实行药品集团采购,其他市可以市为单位自行选择省、广州、深圳药品交易平台采购,形成良性竞争态势。

九是建立智慧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机制:2020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建设广东“健康云”,到2020年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建成省级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整合健康医疗信息。实施智慧医疗,运用大数据等技术优化医疗服务。发展电子健康服务,鼓励建设医生共享平台,支持在职医师到共享平台多点执业。

十是健全公立医院综合监管机制:2019年各市建成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从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全省医院和医师执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行动方案》的出台,将加快“三医联动”改革步伐,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助力实现到2020年,全省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显缓解,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在《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省直相关部门将在今年10月底前出台专项配套改革措施,其中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制定的《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意见》、《广东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已印发,形成“1+N”医改系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