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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9-10 09:58:03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及学术团体:

  根据《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现将2024年全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99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全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取网上公布形式,各地各单位可进入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http://gdcme.wsglw.net)查询具体项目情况。

  二、各地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单位及学术团体应切实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各项目主办单位应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报举办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项目举办后2周内,须通过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申报挂钩,对未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下一年度的备案资格。

  三、各项目主办单位应遵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谁申办、谁主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规范学分授予和项目经费使用,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所授学分和内容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停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1~3年等处理。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四、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均采用IC卡实时登记,学分数据由项目主办单位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gdkjpt.91huayi.com);在省外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的,须于学习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学分证明,经本单位核准后录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参加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的,学分数据由施教机构定期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核准后录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学分数据逾期录入不予认可。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