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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01-28 16:32:10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2020年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用法,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三次会议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建设卫生强省的高度,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狠抓我委具体实施方案的推进和落实,严格按照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十三五”时期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以及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各地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并通过党组会、委务会、主任办公会和专题研讨、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研究工作、破解难题,切实加强对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督促落实。

  三是切实做好示范表率。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学法报告会,系统学习《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委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其他委领导参照相关要求将尊法、学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证照分离”全覆盖,统筹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广州、深圳和珠海横琴区域内全面取消诊所在设置规划中数量、选址等方面的限制,并实行备案管理;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3年有效期满后重新审批,改为每3年进行1次校验;将全省范围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丙级资质整合为乙级资质。此外,针对疫情期间消毒产品使用量激增的情况,要求各地优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流程,先后批准消毒产品企业190家、紧急上市消毒产品208个,有力保障了防控需求。

  二是落实“四个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减少时限、环节、材料和成本等方式,委本级行政审批平均总用时88.24小时,比去年缩短16.3小时,效率提升16%。其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不再要求提供单位简介、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取消市级初审环节;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不再要求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等40类业务实现电子证照签发,均可免于提交纸质材料。牵头办理的“百项疏堵行动”4项疏堵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全省136家医院建成了互联网医院,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诊疗服务。全省87%的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基本上实现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一键诊疗服务,大大缩短看病就医时间。居民可在4054家医疗机构(含2377个村卫生站)实现远程医疗一站会诊,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全省7684万居民激活电子健康码,可凭电子健康码享受全省1680家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就诊检查、检验、取药、支付等一码通用服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健康事业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筑牢公共卫生法治防线。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立法修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8项立法的牵头制定或牵头修订任务,推动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

  二是合法性与公平性双轨审查,从源头防范行政风险。编印《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依法行政和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管理。2020年出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和《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等5份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放在突出位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推动构建规范合法、公平公正的卫生健康工作格局。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提升健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一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制作疫情防控急需的普法宣传海报和视频,动员全系统和社会力量开展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与法制宣传。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和医疗机构张贴普法海报76万份,发放宣传折页700万份,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2000万余次。“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抗击新冠肺炎普法宣传”被评为2019-2020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在全省国家机关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以总分第一名被评为优秀。

  二是着重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制发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把学习民法典列入学法普法清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在《健康广东》设置专题墙报,对民法典重要地位、基本框架、涉医疗卫生条文进行刊载,向各村(居)免费发行3.4万余份供张贴宣传。指导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LED电子滚动屏、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宣传海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制作宣传专栏600多个,制作标语55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自觉规范履行职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0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122件,其中主办65件、会办57件;省政协提案216件,其中主办98件、会办118件。认真做好年度重点建议《关于加强儿科建设,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的建议》、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关于坚持预防为主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以信函形式答复代表(委员)或送主办单位,并及时录入相关管理系统,受到一致好评。

  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委主要领导带头主动发声,多次参加省防控指挥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解疑答惑。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3件,全部依法依规答复并及时录入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是积极开展司法协助。协助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核查某医院的有关情况;按广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对某医院涉嫌篡改伪造病历等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应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来函要求,对有关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应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的要求,将应付某公司的工程尾款全部转入法院账户。

  (六)全方位监督管理,保障卫生健康事业规范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依法落实防控要求多次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指导督导和专项整治排查行动,先后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万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工矿企业、隔离场所等各类重点疫情防控单位44万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842件,罚没4122.6万元,推动各场所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同时,通过现场或线上授课等方式开展培训,有效提升全省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执行力,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开展“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共抽取“双随机”检查单位28874家,被抽查任务量占全国13%,涵盖卫生健康监管全部领域。同时,先后开展放射卫生、血液安全、农村饮水安全等专项检查,全面查验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体系文件、检测评价报告等资料,认真检查采供血机构各关键环节,推动建立农村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上报机制。组织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矿山、冶金、化工、建材行业共9563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执法文书7930份,立案356宗,罚款201.6万元。

  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管”,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三年开展以案促管工作,从执法力度、执法行为、办案质量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卫生监督机构行政执法主责、主业意识持续增强。我委2018年行政执法案件数排全国第一,2019年在全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2020年全省处罚案件数达13865件。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例评查工作,通过县区推荐、地市自评、全省遴选和专家复评等程序,评选全省优秀案例20宗,其中5宗入选全国优秀案例。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0年新收复议申请63宗、受理54宗,上年结转9宗。已办结56宗,其中驳回12宗、维持20宗、撤销9宗、确认违法11宗、终止审查4宗,纠错率为38.5%。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政府复议5宗,2宗均获维持,另3宗尚未审结。新增应诉案件36宗,其中行政诉讼一审14宗、二审15宗、再审3宗,民事诉讼4宗,另有检察监督案件3宗。目前,法院已经审结的25宗均胜诉。

  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信访工作。多策并举做好疫情期间的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信访工作呈现“一升一降两平稳”的态势:2020年信访管理系统登记办理信访总量为6965件,同比增长了62.89%;其中,来访460批次583人次,同比下降了38.75%和40.81%;信访办结回复率保持平稳,信访处理平稳有序,均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回复,妥善处理,未发生因涉疫信访问题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多年努力,我委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卫生健康法治部门。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如,公共卫生立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需继续增强,医疗执业的规范化水平和综合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接下来,将认真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卫生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扎实做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谋划好、实施好“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规划,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完成制定《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修订《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相关工作,结合国家立法进展做好《广东省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广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等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推进形成与国家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相衔接、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制度。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持续开展“证照分离”和“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群众;通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解决“反复跑、排长队”等现象,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跨境通办”;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抓手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诚信行为的鼓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四)积极做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分片区监督指导、地市交叉检查和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措施、重点环节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三道防线”“四方责任”等防控要求。加大“以案促管”“双随机、一公开”“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工作力度,重视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督执法协作联动、精准高效。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助力建设法治社会。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规划实施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树立“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