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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4-10-17 16:43:47     来源:本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中央财政2023年转移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专项经费51805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全省81家国家住培基地、紧缺人才以及县乡村卫生人才培训单位,项目实施区域覆盖全省21个地市,补助范围为2023年度所有在培培训对象、紧缺人才培训及县乡村卫生人才培训对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42号)要求,广东省2023年度绩效评价项目为住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3个子项目。不含中医住培基地,评价对象不含中医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训对象)和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临床药师培训子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6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3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合计51805万元。其中毕业后医学教育阶段(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49925万元,继续教育阶段补助(含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资金1880万元,绩效奖惩608万元。中央资金分两批于2022年12月25日和2023年6月13日下达各地。年度主要指标为:住培招收完成率≥90%、住培紧缺专业招收完成率≥80%、专培招收完成率≥80%、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80%、参培对象满意度≥80%,紧缺人才培训招收完成率≥80%、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招收完成率≥80%。

  2.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

  根据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整体绩效目标表和我省补助资金额度,制定了我省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并随资金文件同步下达,制定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等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4个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计划完成住培招收完成率≥90%、专培招收完成率≥80%、紧缺人才培训完成率≥80%、县乡村卫生人才培训完成率≥80%的数量指标,达到住培结业考核率≥80%、住培基地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合格率≥80%的质量指标,完成住培项目中紧缺专业招收完成率≥80%的社会指标,并做到参培对象的满意度≥80%的满意度指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我委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会议,总结并总体部署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项目资金到位后,我委即组织各培训基地核对2023年新招收培训需求及在培人数,准确上报培训信息。根据各培训基地上报的培训人数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制订具体资金分配方案,由委财务处统一汇总、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及时将经费下达到各地市及各培训基地(单位)。2023年4月22日我委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3〕7号),下达年度招收计划,要求各培训基地制订具体招生计划、统一于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招生简章,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招生工作,并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及“社会人学员”招生。各培训基地按要求规范招生、入培、轮转和考核,严格有序实施项目,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2023年8月18日,我委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3〕12号),分解下达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任务,下发培训项目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才培养培训统筹实施力度,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按照计划进行招收培训。

  同时严格按计划推进广东省“紧缺人才(临床药师)培训项目”实施,由我委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作为广东省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主委单位,统筹协调跟进培训工作开展,指导各培训基地制定科学合理培训计划,按要求组织学员学习与实践作业,有序开展师资示教、技能传授、考核等教学工作,严格落实培训补助资金使用到每位学员,如期完成了全省共13家培训基地的年度培训任务。在培训中,各基地普遍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临床药师培训体系,包括培训基地的准入条件、培训过程管理、结业考核等。统一理论授课,强调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的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床旁问诊等方式提升药师的实践能力,实现培养过程的同质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药学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如医院信息系统(HIS)、移动工作平台等。通过定期的统一理论考核和持续的教育活动,保证临床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我委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五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社〔2022〕64号)、《省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社〔2024〕2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项目实施,加快并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资金的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确保责任落实。各基地为规范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制定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费用标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事项支出合规,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没有虚列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会计核算规范,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专账核算,支出凭证合规有效。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委委托省医师协会协助组织各培训基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培训基地在省住培信息管理平台上认真核对2023年在培培训对象相关信息,报送基地绩效自评情况,并具体指导汇总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同时向各级各类培训对象发放4187份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内容涵盖培训总体效果满意度,以及基地硬件、软件、住宿安排、学习安排等情况。

  四、项目复核开展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切实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工作。根据省医师协会形成的绩效自评报告情况,对绩效目标表要求的数量、质量、社会效益与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预期绩效指标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目标达成绩效指标值。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完成率。全年计划招生4290人,实际招收4585人,招生任务完成率106.88%,实现预期目标(≥90%)。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紧缺专业招收完成率(≥80%)。全年计划招生1790人,实际招收2082人,招生任务完成率116.31%,实现预期目标(≥80%)。

  3.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完成率。全年计划招生104人,实际招收106人,招生任务完成率101.92%,实现预期目标(≥80%)。

  4.紧缺人才培训招收完成率。全年计划招生1748人,实际招收1763人,招生任务完成率100.86%,实现预期目标(≥80%)。

  5.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招收完成率。全年计划招生273人,实际招收273人,招生任务完成率100%,实现预期目标(≥80%)。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全年组织8652人参加住培结业考核,实际参加考核8652人,考核通过8239人,结业考核通过率95.23%,实现预期目标(≥80%)。

  7.临床药师培训招收完成率全年计划招生100人,实际招收100人,招生任务完成率100%,实现预期目标(≥80%)。

  (二)效益分析。

  效益指标为参培住院医师业务水平。通过各类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实现为我省储备一批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专业领域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工作,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的卫生健康人才,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卫生人才保障。2023年,我省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排名全国前列,培训对象业务水平大幅度提高,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实现预期效果。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指标为参培学员满意度。2023年,我省委托省医师协会向各级各类培训对象发放4187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涵盖培训总体效果、基地软硬件条件、住宿安排、学习安排、待遇保障等。结果表明,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各培训基地普遍加强基地建设,搭建了良好的培训平台,配备了较高水平的带教师资,学员在临床技术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培训对象总体满意度89.42%,超过预期效果(≥80%)。

  六、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2023年度我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实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秀。一是资金项目目标设置方面。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完成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目标。二是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绩效自评范围内的资金预算执行率96.81%,资金分配明确、合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专项资金用途、扶持对象与补助标准实行专项补助;住培基地严格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行专项经费管理,严格规范资金管理用途。三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方面。如期完成绩效目标表中要求的数量、质量、社会效益与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预期绩效指标值。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健康广东、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我委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全方位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内涵和质量建设,为构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发展大格局提供强有力的卫生健康人才支撑。

  1.强化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培工作,将住培工作纳入医改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以及《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多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督促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以及师资培训、招收考核等系列配套文件,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毕业后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职责,在机制上保障多部门协同推进住培工作。系列文件全面涵盖基地遴选、基地建设、培训运行、招收考核、师资培训、经费使用、待遇保障、内外部监督和动态管理等制度,住培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并得以贯彻落实。

  2.保障财政投入。省财政从2016年起设立住培补助专项,对社会人培训对象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对全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补助3万元/人/年。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市根据当地水平予以相应的市级财政补助,如广州市对市级培训基地培训对象补助4.1万元/人/年、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额外补助2万元/人/年,深圳市对市级培训基地培训对象补助9万元/人/年。持续的财政投入,有力地保障了住培制度落实,培训对象生活和学习也得到了保障,增强了基地“教”和培训对象“学”的积极性。

  3.发挥第三方优势。2019年起,我委委托省医师协会全面承接毕业后医学教育日常事务,强化毕业后医学教育服务和管理,并以内设机构(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管理专家平台(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专业基地专家平台统筹协调省内毕业后医学教育机构,协助做好培训基地日常管理事务、指导招收培训、师资培训、结业考核、质量监测评估、信息化管理、评优评先、住培竞赛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有效推动住培各项制度落实。

  4.规范过程管理。以省级住培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搭建学员管理、师资管理、基地管理、考核管理、经费管理、课程学习等六个子系统,扎实推进住培工作信息化管理。一是统一招收和考核,确保招收考核公平有序。对学员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录取、报到与签订劳动合同、核定培训年限等进行全流程平台管理,严格把控住培准入资格条件。2023年继续制定35个专业招收计划,并持续优化招收专业结构,向全科、儿科紧缺专业倾斜。实施全省住培结业技能考核分片区分专业统一考核,逐步建成以重点专业基地等优势专业为依托、分区域分专业全省集中结业技能考核模式,严格把关结业出口,推进住培结业考核同质化与高质量发展。二是统一师资培训。健全统一标准、规范同质、分层分类、分段实施、持证上岗的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机制,以普通师资、骨干师资、资深师资三个层次分级开展培训,利用省级平台实施培训全流程管理。探索总结住培临床实践教学经验,发布广东住培临床教学实施指引。三是统一监测评估。利用常态化网上监测和省级现场评估。四是全面活跃住培氛围。连续三年举办住培相关专业技能竞赛,搭建“一刊一网一号一报”,通过创建《医师》、省住培信息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广东住培通讯》等,广泛宣传住培各项工作及先进典型,助推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

  5.创新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广东的区域优势和创新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医学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探索临床教学标准化建设,制订了省级《住培临床实施指引》《住培精品课程建设指引(试行)》。立足大湾区区域优势,院校附属医院培训基地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院制”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标准为基、强化通识”的“5+3”一体化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形成分级管理,绩效驱动,分类评价的全过程住培管理体系;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实施的医学模拟研究基地及技术平台建设,深圳市与香港医专共同合作融合香港及欧美等专培的经验和优势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等。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主要体现在招收需求与基地数量不匹配,总体培训容量使用率超过90%;专硕扩招增加管理难度;培训质量存在区域不平衡等三方面。

  (四)工作建议。

  根据招收需求和培训容量使用情况,争取国家适当扩大我省培训基地数量,解决供需不匹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