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7〕3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高等医药院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粤卫办〔2017〕3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
二、申报名额
按照《方案》规定,各地市卫生计生委(局)、委直属单位可推荐医学领军人才1-5名(含中医类别,下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10-30名;高等医药院校直属医院由院校统筹组织并推荐,每家直属医院可推荐医学领军人才1-5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10-30名。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各申报单位组织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见附件1,可在www.gdwskj.cn下载区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学历、执业证书、单位聘用证书、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在《申报书》五、相关佐证材料部分)。
(二)单位初筛。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对象,并在单位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将其申报材料上报至所在地市卫生计生部门或所属院校;委直属单位直接报省卫生计生委。
(三)地市(单位)推荐。各地市(单位)对本地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卫生计生委。
四、其他事项
(一)医学领军人才申请人年龄为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请人年龄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
(三)我委委托省医师协会负责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的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初审和专家评审的组织等工作。中医药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的审核公布由省中医药局负责。
(四)请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高等医药院校、委直属单位将《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装订成册,每人一式一份)和《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推荐名册》(见附件2),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广东省医师协会(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7号6楼,邮编:510080,电子版发邮箱:kjc603@163.com)。
附件:1.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doc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黄式锋,电话:020-83883515;省医师协会王伊晖,电话:020-8382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