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确定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文  号:

粤卫函〔2017〕1760号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函〔2015〕429号)、《关于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务点设置的规定的通知》(粤卫〔2015〕3号)及《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基本要求等3个文件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27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作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

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和管理制度,尽快开展维持治疗工作;并不断健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方案,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强化管理,确保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安全规范开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