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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09日 文  号:

 粤卫函〔2018〕19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财政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6号)转发给你们。本次国家级考核时间比以往年度考核有所提前,请各地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我省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按《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全省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8〕131号)执行,评估时间也相应提前,并根据国卫基层函〔2018〕16号的绩效评价内容要求进行调整增加我省绩效评估内容。对绩效评估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pdf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