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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专题宣传活动之十五——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文  号:

粤卫办函〔2018〕9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结核病危害性的认识,普及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在全省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专题宣传活动之十五——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和“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在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见附件)。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

三、活动形式和要求

(一)省级活动。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委直属有关单位参与,在省级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后,举办大型现场活动。

2.组织集中宣传报道活动。省卫生计生委及直属单位有关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媒体集中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3.制作一批结核病防治宣传材料。委托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以结核病防治知识为主题出版一期《广东人口与健康》画报专刊;委托省结核病控制中心制作结核病防治宣传折页、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海报,提供设计方案或印发各地宣传使用。

(二)各地活动。各地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主流大众媒体、新媒体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结核病防治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我省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1.进行一次结核病防治专题汇报及研讨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结核病疫情防治实际,加强多部门沟通合作,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一次结核病防治专题汇报和研讨,积极动员各相关部门参与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2.开展一系列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活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发挥卫生计生“三栏”、医疗机构宣传栏等向大众宣传结核病健康知识及诊疗政策。

3.建立一支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队伍。各地级以上市可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和结核病防治知识巡讲团,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在宣传月期间到各学校、工厂、企业、社区等集中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讲座,全面普及结核病综合防治知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

4.实施一次健康扶贫活动。组织地级以上市结核病临床、预防专家深入开展服务贫困患者、提升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能力的活动,将精准扶贫和结核病健康促进紧密结合。

5.招募一批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志愿者。各地要充分利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宣传平台,继续招募、培训结核病防治宣传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或鼓励志愿者自行开展结核病知识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创造条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本次活动,确保宣传月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结核病诊疗机构要积极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落实各项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培训,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在活动中注意相关资料的总结和归档。

(三)请各地对宣传月活动认真总结,在4月20日前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将活动总结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134343,电子邮箱:gdwsjsxcc@163.com。

省结核病控制中心联系人:于宝柱,联系电话:020-38103313,电子邮箱:gdtbfzk@163.com。

附件: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一、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一)结核病又叫“痨病”,由结核杆菌引起,主要侵害人体肺部,发生肺结核。

(二)肺结核在我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在第2位。

(三)得了肺结核如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彻底,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引起呼吸衰竭和死亡,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一)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传播。

(二)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三)与肺结核病人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应及时到医院去检查排除。

(四)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病人、尘肺病人、老年人等都是容易发病的人群,应每年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

三、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一)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是咳嗽、咳痰,如果这些症状持续2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医院看病。

(二)肺结核还会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

(三)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县(区、旗)、地市、省(区、市)等区域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一)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二)肺结核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三)肺结核病人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四)居家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五)肺结核可防可治。加强营养,提高人体抵抗力,有助于预防肺结核。

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一)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耐药肺结核治疗全程为18-24个月。

(二)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三)肺结核病人如果不规范治疗,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病人一旦耐药,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社会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