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8〕40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教育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宣传,进一步巩固全省“无烟校园”创建成果,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省初中生开展“远离烟草 从我做起”绘画作品征集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广东省控制吸烟协会。
二、活动内容
结合2018年5月31日第31个世界无烟日活动主题“吸烟与心脏病”,面向全省初中生,征集主题绘画作品。
三、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并符合大赛主题内容,具备科学性和创新性。形式不限,尺寸不大于全开、不小于16开,以A3纸大小为宜。参赛只需提交电子文档,作品扫描或拍摄储存为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5M,符合印刷出版要求。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地市—县(区)—学校名称—作品名称—学生姓名”。
(二)报送形式。以学校为团队报送作品,每个学校推荐最多不超过6件作品(组画多幅视为1件,每件不超过4幅),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所在地级市健康教育所(中心)。每个地级市健康教育机构评选出8个优秀团队,连同《市级优秀作品推荐表》(附件1)、《市级组织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18年7月31日前一起发送至邮箱gdskzxyxh@126.com。
四、评审及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设学校团队奖和个人奖,团队奖按照各学校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颁发获奖证书。个人奖按照大赛征集作品的总数设置:一等奖2%、二等奖5%、三等奖8%,颁发证书及设计费(设计费统一发放至学生监护人账号)。另根据各地市活动组织情况、作品质量及入围情况,评选出组织奖8个,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盖组委会公章。
优秀作品将印制为成品(书签、明信片或其他形式),并派发至各地宣传使用。
五、时间安排
2018年4-7月,地市级组织开展初赛,结合“世界无烟日”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并于7月31日前报送作品;
2018年8-9月,省级组织优秀作品评选,并评出组织奖;
2018年10-12月,通报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支付设计费,成果展示。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及参赛单位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对参赛者或参赛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资格,要求其返还证书和设计费及赔偿因此所遭受损失的权利。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使用、展示、报道、宣传的权利。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三)一经报送作品参赛,则视作默认同意大赛规则要求。
(四)本活动由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作有关解释。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134343。
省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王冰娜,联系电话:020-34295305。
1.“远离烟草 从我做起”初中生绘画作品征集大赛市级优秀作品推荐表
2.“远离烟草 从我做起”初中生绘画作品征集大赛市级组织实施情况汇总表
3.“健康广东”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