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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爱卫会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文 号:
粤爱卫〔2018〕10号
各地级以上市爱卫会:
现将《全国爱卫会关于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18〕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城镇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把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促进城镇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继续发挥国家卫生城镇典型示范作用,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深入开展,扩大卫生镇村覆盖面,缩小区域和城乡差距,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附件:
全国爱卫办关于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pdf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