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8〕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省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各地要围绕《通知》要求,认真策划,大力宣传本地优秀家庭医生团队、个人的典型事迹,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传播正能量。结合工作进展,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播放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作品,宣传本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特别是服务包、签约内涵、签约地点与流程等内容,提升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和体验感。
二、要突出重点,合理引导本地居民预期,提高居民签约积极性。同时,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督查工作,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优质的服务,向社会宣传、展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给群众带来的便利实惠和获得感。
三、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请广东省基层卫生协会、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广东省社区卫生学会、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农村专委会等,充分利用自身平台和优势,指导、带动各地相关协会、学会,大力开展分享家庭医生服务经验、展示家庭医生风采、组织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的交流互动等活动,营造社会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各地市、各有关单位要挖掘总结在宣传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于7月5日前报送宣传图片、工作总结至我委基层指导处,联系人:曾卓维,余馥佳 ,联系电话020-83134335,83134347。gdjczdc@163.com。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