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8〕6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定点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方案,做好2018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17〕3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广东医疗“强基层、补短板”的关键。各地和定点院校要充分认识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和部门协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确保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培养任务。2018年订单定向培养任务是为粤东西北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1000名,按照粤东西北地区常住人口数比例(0.16/万人)和全科医生缺口数(每万人拥有3名全科医生标准),结合各地市上报的培养需求,确定2018年各有关县(市、区)订单定向培养计划(详见附件1)。各地要把定向培养计划指标重点安排给47家升级建设的中心卫生院,加强宣传发动,层层分解培养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完成培养任务。
三、明确培养院校。订单定向医学生定点培养院校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和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高等院校。各定点院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和省实施方案,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管理,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保证培养质量。
四、认真做好招录相关工作。
(一)及时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2017年广东省各县(市、区)订单定向医学生未报到入读共116名指标(见附件2)统筹安排在2018年度招生。各院校2018年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2018年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
(二)择优录取。由各定点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1.“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专业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高校专业计划1:1的比例,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优先投第一专业志愿,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2.当招生不足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三)签订协议。各相关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要在定向生到定点院校报到前,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与定向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不能与定向生在报到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应通知定向生先到院校报到,并于2018年9月底前将单位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到相关定点院校,由定点院校于10月底前负责组织定向生签订协议书。
(四)其他。定点院校招录完成后,于11月底前将定向生招生、实际报到及培养工作安排等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83883515,电子邮箱:kjc603@163.com。
附件:附件1-2018年广东省各县(市、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表F.xls
附件2-2017年广东省订单定向医学生未报到入读名额统计表F.xls
附件3-2018年广东省各定点院校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表F.xls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