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8〕3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省疾控中心,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6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食安办综〔2018〕62号)要求,现就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时间为7月17日—29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宣传周活动实效。
(一)积极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特色活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食品安全标准应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食源性疾病预防等方面内容的宣传。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印发海报、标语、展板、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开展现场咨询、举办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活动实效。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将宣传活动推向纵深。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开展宣传,线上线下多措并举,积极引导网民参与,加强网络互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突出特色,做好部门重点内容宣传和主题日活动。
7月25日为卫生计生部门活动主题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部门重点内容宣传和主题日活动。
(一)举办食品安全标准专题宣传活动。各地要邀请专家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相关专题活动,回答媒体公众关注的问题。要结合今年各市承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宣传培训,提升企业标准备案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7月25日,我委将组织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有关行业协会举办食品安全标准解读活动,开展专题讲座。我委还将通过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健康广东、广东卫生信息、广东疾控等微信公众号,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网络宣传专栏,以及《国民营养计划》、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等科普知识宣传。
(二)组织开展《国民营养计划》科普宣教活动。各地要结合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大力开展《国民营养计划》科普宣教,针对不同人群宣传相关营养健康科普知识,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我委已委托省疾控中心制作《国民营养计划》及营养健康相关视频宣传片(光盘)、海报、折页,近期将统一印发给各地,请各地积极组织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等单位,采取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滚动播放视频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
(三)开展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各地要加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重点人群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网络知识问答、举办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我委已委托省疾控中心制作了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手册,近期将印发给各地,请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深入社区、进入学校、走进医院做好宣传工作。
三、做好工作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部门职责,认真做好卫生计生系统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发挥群众优势,推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提升宣传效果,保证宣传质量,进一步推动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巩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推进食品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7月29日前,将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做法、活动成效,以及活动统计表(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委食品处。
联系人:程维;联系电话:020-83813351;电子邮箱:spc204@163.com。
附件: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