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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授予广州市旅游局等2183个单位“广东省无烟单位”称号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24日
文 号:
粤卫函〔2018〕9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
为贯彻落实《“健康广东2030”规划》精神,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按照我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通知》(粤卫函〔2014〕41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无烟单位创建管理规范和评分标准的通知》(粤卫办〔2014〕30号)要求,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2017年度,全省共有2183个单位申报“广东省无烟单位”。我委委托省健康教育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了暗访评估,对存在问题的49个单位提出反馈意见,经整改、复核,所有申报单位均达到了相应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授予广州市旅游局等2183个单位“广东省无烟单位”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以上单位进一步健全控烟制度,强化无烟环境建设,加强宣传倡导,广泛动员单位职工和群众参与控烟工作,确保无烟环境常态化。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无烟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控烟大众传播活动,组织媒体报道控烟工作成果,宣传烟草烟雾危害,提高公众对吸烟及二手烟危害的认识,保护人民群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助力健康广东建设。
附件: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