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8〕1661号
省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请提供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函》(粤市监处函〔2018〕330号)要求,现将我委2018年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情况总结如下:
我委严格执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粤发改价监〔2018〕132号),积极参加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查机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77号)印发后,我委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于2017年底出台《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粤卫办〔2017〕78号),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规范审查流程,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设定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及《公平竞争审查表》,在我委办公系统的发文程序上增设“是否需经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做到审查留痕,确保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措施时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三年一评估定期评估制度。建立专人负责制度,要求各处室设定公平竞争审查员,明确主管负责人,定期接受专题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员作为处室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公平竞争审查及沟通协调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监〔2018〕5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有序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照我委印发的《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截至2018年1月15日由我委负责起草和实施的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一是及时清理省政府文件。按《工作方案通知》,以省政府、省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由我委负责实施的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共26件,我委将文件分解至各业务处室进行自我审查后,再由委政策法规处复核。经清理,我委认为上述26件不存在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建议予以保留,并已将清理结果按时报送至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其中,省发展改革委反馈对我委负责清理的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可能存在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排除或限制竞争,请我委根据审核意见对该文件开展进一步核查。经核查,我委认为允许“广州、深圳可以市为单位实行集团采购(GPO)”的措施并非是排除和限制竞争,而是省政府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将省级权限下放至广州、深圳的体现,是大力促进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广州、深圳GPO采购平台良性竞争的有力举措,该措施得到省委和省政府大力支持,建议应继续保留,并书面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最终该文件亦被认定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形。
二是全面清理委本级文件。我委按要求梳理出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159件,形成《省卫生计生委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目录》,并标示每份文件的清理责任处室。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清理的范围、标准和重点,对每份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省卫生计生委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清理表》。经审查,我委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不存在限制竞争政策措施。
三、履行审查义务,切实审查增量
2018年以来,我委增量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实现OA在线留痕,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均需在OA办文系统上上传审查表。2018年以来共审查文件8件,包含《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联动会商工作机制的通知》(粤卫函〔2018〕513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定点生产药品推荐目录〉〈广东省省级短缺药品储备目录〉〈广东省重点监测短缺药品清单〉的函》(粤卫函〔2018〕71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推进医联体药学服务联合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2018〕110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品控费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粤卫〔2018〕108号)等4件政策文件,以及拟出台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管理规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的管理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
四、加大培训力度,正确理解政策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水平,我委先后派员参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班、全省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班(第二期),通过学习,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的解读,增进对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通过日常业务工作,不断加强对业务处室的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引导,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12月份,为增进全系统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我委将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将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力求通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委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有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构建医药卫生领域的公平竞争环境。
附表: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