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9〕19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药学服务。药学服务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药学服务,加强药学人员编配培养,健全临床药师制,进一步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探索构建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药学服务体系,促进新时期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加强药学部门建设管理。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医主体和公立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药学部门建设,稳定药学人员队伍,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要主动查纠、及时清理。
三、健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坚持以国家基本药物为核心,以慢性病用药临床路径管理为依托,以医联体和区域内医疗机构为重点,推进药事服务联合协作工作,医联体内逐步统一衔接用药目录,统一衔接药品采购,统一药品储备调剂,统一指导合理用药,统一阳光用药监管,统一药师队伍建设,确保医联体和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连续性和同质化。
四、加强处方全流程监管。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加强电子处方和长期处方管理,探索推广医院“智慧药房”。依托区域内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探索开展跨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定期将点评结果进行通报,加强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对药物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
五、探索适当方式体现药事服务价值。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合理设置药学服务收费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补偿药学服务成本,有效体现药事服务价值,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控费节流方面的作用。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药事服务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药师待遇水平,稳定和壮大药师队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