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9〕1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委直属有关医院:
为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中医)招收工作,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试行)》和《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院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承担起辖区(属校)住培制度建设的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和指导辖区(属校)培训基地做好培训招收工作。各培训基地是培训工作实施主体,统筹负责本基地各专业基地住培医师招收工作,要成立招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收工作方案,做好招收过程每一环节具体工作,确保招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招收工作
(一)制定招生计划。在各培训基地申报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局制定了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各地(院校)要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辖区(属校)需求,统筹安排招生人数,合理制定2019年辖区(属校)各基地、各专业招生计划。培训基地要统筹协同单位住培医师招收工作,各协同单位须由归口培训基地进行统一招生、不能独立对外开展招生工作。
从今年起,单位委派的中医类别住培医师招收方式及相关要求与单位委派的临床医学类住培医师一致,即由培训基地根据培训能力和培训容量,在当年培训招收计划范围内自主招收,并于8月底前完成。具体招收报名及招收考核方式由培训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并报省中医药局备案。
(二)公布招生信息。各培训基地要认真制定招生简章,并于2019年5月底前在本单位官网和省平台向社会公布,具体内容包括招收人数、报名条件、报名方法、招收考核时间及方式等信息。要争取主动,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区域或机构组团等多种方式,提前到高等医学院校发布简章、实地招收。
(三)公平招收考核。各地(院校)要指导各培训基地切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招收组织、资格审核、招收考核、公示招收名单等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
(四)及时上报信息。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已全面实现网络平台招录,报考人员须登录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或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工作,并留意各基地发送的有关招录信息。各基地须从省平台完成招录工作,并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收到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各培训基地要在培训招收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平台上填报招录结果及实际培训人员信息,及时更新招收住培医师信息。各地市(院校)要及时在省平台上进行审核并公布招收住培医师名单,指导做好新招收住培医师入培安排,原则上新招收住培医师应在9月份前入培。招收结果作为安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做好全科等紧缺专业招收工作
各地(院校)和各培训基地要加强宣传,主动采取措施,通过提高紧缺专业住培医师待遇、紧缺专业单列考题等方式,组织、指导各住培基地提前招录全科、中医全科、精神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住培医师,确保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紧缺专业招生不受招生计划人数和培训容量限制,鼓励多招生。对未被其他专业招收的申请培训人员,经住培医师本人同意可调剂到全科、中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
四、做好“社会人学员”招收工作
各地(院校)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培训基地应“重点为非培训基地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训住院医师”的要求,结合省预下达的“社会人学员”招收计划,细分招生计划,指导各培训基地积极做好为非培训基地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训住院医师工作,并建立完善“社会人学员”住培医师招收、人事管理、薪酬待遇等制度。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地(院校)和各住培基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的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确保责任落实。要按照2019年卫生人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见附件2)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83515;
省中医药局科教处联系人:杨玉梅,联系电话:020-83709275。
附件:1.2019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xls
2.2019年卫生人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任务清单.xls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