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9〕1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15〕4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27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试行)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16〕1号)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培结业考核
(一)考核安排。
分别于2019年5月和10月组织全省参加国家住培结业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场次 | 考核科目 | 考核日期 | 考核地点 | 组织实施 |
第1批次 | 结业理论考核 | 5月11日 | 各考核基地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 省考试中心 |
结业技能考核 | 5月13-17日 | 各考核基地 | 属地市卫生健康委(局、院校) | |
第2批次 | 结业理论考核 | 10月19日 | 各考核基地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 省考试中心 |
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 10月21-25日 | 各考核基地 | 属地市卫生健康委(局、院校) |
(二)考核对象。
(1)在我省51家国家住培基地的专业基地(含协同单位)完成33个月培训(第一次5月份考核对象培训结束时间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第二次10月份考核对象培训结束时间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减免培训时间的可按照减免时间顺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考试通过)且已培训的过程考核合格者。
(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2015年前按省住培要求参加培训并完成培训内容的住培医师,需要参加结业考核的考生可参加第2批次结业考核。
(三)考核内容。
按国家规定分34个专业进行,各专业结业理论考核大纲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导标准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发布的大纲和指导标准。
(四)考核方式。
1.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核答题均在计算机上完成,考核试题采取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家理论考核题库。
2.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在省住培考核基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住培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导标准,结合省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多站式考核。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结业考核报名由各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均需要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格审核由各地市卫生健康局(委)及有关高等医药院校负责,其中委直属医院基地资格审核由省考试中心会同省医师协会负责。军队人员资格审核由军队医院基地负责所属上级部门负责。报名方法、资格审核程序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考务事宜由省考试中心(设在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二、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核
(一)考核时间:
考核场次 | 考核科目 | 考核日期 | 考核地点 | 组织实施 |
第一次 | 结业理论考核 | 5月11日 | 各考核基地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 省考试中心 |
结业实践技能考核 | 5月13-17日 | 各考核基地 | 属地市卫生健康委(局、院校) | |
第二次 | 结业理论考核 | 10月19日 | 各考核基地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 省考试中心 |
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 10月21-25日 | 各考核基地 | 属地市卫生健康委(局、院校) |
(二)考核对象。
在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完成2年(104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且过程考核合格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
(三)考核方式。
1.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核答题均在计算机上完成,考核试题采取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家理论考核题库。
2.理论考核大纲和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导标准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发布的大纲和指导标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各地市组织,在当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基地进行,采取多站式考核。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结业考核报名由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均需要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广东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过程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格审核由各地市卫生健康局(委)负责。报名方法、资格审核程序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考务事宜由省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坚持贯彻属地(院校)管理。各地市和有关医学院校要按照属地(院校)管理原则,负责做好相关学员资格审核、考核基地考官培训和结业考核期间的巡考等工作。军队基地及军队人员考核相关事宜按《关于做好军队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总后函〔2019〕50号)要求执行。
(二)做好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按照“同质化”原则,广州、深圳、汕头、湛江等地市以及有关医学院校集中组织本市(院校)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其他基地间可联合组织开展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逐步实现全省分片区、分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各考核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考核基地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组,下设若干个专业(专科)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由不少于2名考官组成,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当天现场公布,同时将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电子版、评分表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省考试中心。考核过程录像及考官评分表等相关考核资料由考核基地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保存。确保考核工作做到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三)其他要求。
1.结业理论考核由省住培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省医师协会负责组织和指导。考核成绩由省考试中心于考核结束后2个月内发放到各考核基地,具体事项由省考试中心另行通知。巡考和合格证发放工作由省考试中心会同省医师协会负责。
2.广东省住培结业考核基地名单、住培过程考核登记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过程考核登记表详见《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73号)。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83515。
省住培考试中心联系人:杨华才、张洁,电话:020-61648065,电子邮箱:398821640@qq.com。
省医师协会联系人:王伊晖,电话:020-83825403。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