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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5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5号

粤卫案函〔2019〕5号


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黄芷君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黄芷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的针对性建议。

  近年来,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省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下,我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好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农村基层食物中毒暴发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科普宣传

  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每年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近年来围绕食源性疾病防控的主题,设计制作包括预防有毒动植物中毒、预防海产品中致病菌、安全保存和消费食品等在内的食源性疾病及防控科普宣传折页,印发至相关技术机构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发放和宣传。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在我委的统一组织下,积极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派发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将宣传活动推向纵深、深入基层。线上线下结合宣传,通过我委和直属相关技术机构公众网站、以及健康广东、广东医疗、广东卫生信息、广东省疾控中心等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和推送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食品安全标准、常见的高风险食品安全隐患等,有效地推进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宣传进千家万户。

  二、持续强化食源性疾病分类监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持续加强卫生健康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不断扩大,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网络实现县域100%全覆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网络已逐步覆盖全省所有食源性疾病诊疗机构,监测医院数量达到1761家。每年组织做好疾控机构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和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的分级培训,督促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别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的信息报送工作。建设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探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对接试点,不断提升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各类感染性和中毒性疾病。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代表建议,继续在落实卫生健康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科普宣传、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上下功夫,有效实现食源性疾病科普宣传到基层,进学校、进农村,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主要风险分析,为提升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黄熙,联系电话:020-8381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