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案函〔2019〕19号
省农业农村厅:
王希龙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奶业发展的提案(第20190606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王希龙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奶业发展的针对性建议。
近年来,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单位职能,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持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深入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启动实施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开展营养健康促进相关行动。一是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跟踪评价和指导解答。每年开展面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食品安全标准培训、讲座,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标准宣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答复等方式开展标准指导解答,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执行;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收集标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为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经过6年的建设持续扩大,由县域全覆盖迈向农村农场农田,实行科学化布点,逐步向乡镇基层延伸,逐步减少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死角”和“盲点”。全省所有食源性疾病诊疗医疗机构均纳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范围,监测医院1761家,特定病原体监测医院32家。连续6年深入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基本覆盖我省主要消费食品品种和重点风险因子,涵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三是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粤府办〔2017〕70号),提出“开展奶业提升行动,落实奶制品加工标准”;2018年印发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省级分工实施方案(粤卫办函〔2018〕629号),有效建立国民营养计划多部门协作机制;结合“全民营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营养健康相关宣传。
下一步,结合规范我省奶业发展的需求,我委将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重点基础标准如GB 2762-201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及乳制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GB 19301-2010 《生乳》、GB 19645-2010 《巴氏杀菌乳》等的宣贯、培训和指导。结合奶吧新业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模式,落实全过程风险管理,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将原料、产品纳入风险监测;关注原料安全性,重点监测污染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和营养指标;关注销售过程,防止腐败变质;关注消费人群食源性疾病发生风险,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农牧发〔2018〕18号)要求,将奶制品消费宣传引导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重点内容,结合营养健康宣传共同推进。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黄熙,联系电话:0208381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