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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其他文件;函;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15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26号

粤卫案函〔2019〕26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朱振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肇庆市建设三甲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的建议(第1059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同代表提出的建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17〕28号),原则上各地级以上市和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划建设,其他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划建设。目前,肇庆市已有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肇庆市妇幼保健院)、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两所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我委建议肇庆市考虑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对照标准、控制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数量及规模,在原规划基础上优化资源,合理调整布局。可针对重症地贫的根治疗法,即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重点设置干细胞移植的科室,解决区域医疗保健需求,缓解全省移植舱位紧张的困局,为全省地贫防治工作贡献力量。

  下一步,我委将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于年内启动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并要求各地建立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相关工作制度,制定评审方案,确定评审流程,组建专家库,对照国家评审标准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规范评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3月11日

  (联系人:刘卓,联系电话:020-83134389)